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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宏川智慧: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3-02-18  

                        证券代码:002930          证券简称:宏川智慧        公告编号:2023-010
债券代码:128121          债券简称:宏川转债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议案》,决定于 2023 年 3 月 7 日召开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

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


                                   1 / 10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为:2023 年 3 月 7 日下午 15:30 开始,

会期半天;

    网络投票日期、时间为:2023 年 3 月 7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3 月 7 日 9:15—

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

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3 月 7 日 9:15-15:00 期间的

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

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 年 2 月 28 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

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

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园区礼宾路 6 号 1

栋一楼会议室。


                              2 / 10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为下属公司申请交割仓库资质提供担保的
      1.00                                                       √
               议案》
      2.00     《关于下属公司申请银行授信补充担保的议案》        √

      上述提案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详

  见公司刊登在 2023 年 2 月 18 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或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

  议决议公告》《关于为下属公司申请交割仓库资质提供担保的公告》

  《关于下属公司申请银行授信补充担保的公告》等。

      提案 1、2 需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暨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

  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表决通过。根据《上市

  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 年修订)》的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将

  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及地点:

      (1)登记时间:2023 年 3 月 1 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4:00-

  17:00)

      (2)登记地点: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园区礼宾路 6 号 1 栋四楼

  董事会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参加股东大会”字样。


                                  3 / 10
       2、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须持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

人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或其他持股证明、出席人身份证原件进行登

记;

       (2)自然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或其他持股证明

进行登记;

       (3)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或其他持股证明进行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者传真方式办理登记(信函或传

真方式以 2023 年 3 月 1 日 17:00 前到达本公司为准)。

       3、联系方法:

       通讯地址: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园区礼宾路 6 号 1 栋四楼

       邮政编码:523000

       电话:0769-88002930

       传真:0769-88661939

       联系人:王明怡

       4、会议费用:出席会议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

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

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4 / 10
五、备查文件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2 月 18 日




                        5 / 10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930

    2、投票简称:“宏川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赞成、反

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

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

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

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 年 3 月 7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

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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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3 月 7 日(现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 9:15,结束时间为 2023 年 3 月 7 日(现场股

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

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

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

行投票。




                               7 / 10
 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兹 全 权 委托                               ( 先 生 /女 士 ) ( 身 份 证 号

 码:                          )代表本人(单位)参加广东宏川智慧物流

 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7 日召开的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下列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

 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备注         赞成   反对 弃权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
  100                                                      √
            有提案
非累积投
票提案
            《关于为下属公司申请 交 割 仓 库
  1.00                                                     √
            资质提供担保的议案》
            《关于下属公司申请银 行 授 信 补
  2.00                                                     √
            充担保的议案》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附注:

 1、如欲对议案投赞成票,请在“赞成”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

 欲对议案投反对票,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对

 议案投弃权票,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


                                       8 / 10
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持股性质: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9 / 10
附件三:



                            回 执



    截至 2023 年 2 月 28 日,我单位(个人)持有广东宏川智慧物流

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股,拟参加公司召开的 2023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




                                        出席人姓名:

                                        股东账户:

                                        股东名称(签章):

                                        日期:



附注:

1、请拟参加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于 2023 年 3 月 1 日 17:00 前将

参会回执、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他人出

席须填写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传回公司;

2、回执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10 /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