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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宏川智慧: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03-08  

                        证券代码:002930          证券简称:宏川智慧        公告编号:2023-011
债券代码:128121          债券简称:宏川转债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不存在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二、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3 年 3 月 7 日下午 15:30 开始,会期半

天;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3 年 3 月 7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3 月 7 日上午 9:15-

9:25 和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

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3 月 7 日 9:15-15:00 的任

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

                                   1/5
       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园区礼宾路 6 号 1 栋一楼会

议室

       网络投票平台: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3、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甘毅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20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294,199,03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

股份 452,100,848 股的 65.0738%。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5 人,代表有表决

权的股份总数为 227,172,75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 452,100,848

股的 50.2482%。

       3、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15 人,代表有表

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67,026,27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 452,100,848

股的 14.8255%。
                                2/5
    4、公司部分董事、全体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

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四、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采用记名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

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为下属公司申请交割仓库资质提供担保的

议案》

    赞成 292,733,443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的 99.5018%;反对 1,465,592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

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4982%;弃权 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

会表决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赞成 65,560,686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的 97.8134%;反对 1,465,592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表决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2.1866%;弃权 0 股,占参加

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

上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下属公司申请银行授信补充担保的议案》

    赞成 294,199,035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的 0%;弃权 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所
                             3/5
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赞成 67,026,278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弃权 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

决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

上通过。

    五、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见证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的张韵雯律师、李德齐

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结论性意见: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及召开程序、

召集人和出席现场会议人员的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均符

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股

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法 律 意 见 书 全 文 详 见 2023 年 3 月 8 日 的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4/5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3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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