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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宏川智慧:关于为下属合营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3-04-04  

                        证券代码:002930       证券简称:宏川智慧        公告编号:2023-020
债券代码:128121       债券简称:宏川转债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下属合营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本次担保后,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及控股子公司经审议批准且正在履行的担保额度(即前期审议通过的

且有明确担保金额的担保额度)以及预计担保额度(即本次董事会审

议的且有明确担保金额的担保额度)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62.78%。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下属合营公司宁波宁翔液化储运码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宁波宁翔”)拟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海支行(以下简称

“农业银行”)申请 2,100.00 万元银行授信额度,宁波宁翔以其专用

设备为本次授信提供抵押担保,公司为本次授信提供最高额为

1,260.00 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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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关联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 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关联董事黄韵涛、甘毅对该

事项进行回避表决。本次关联担保事项已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

独立意见,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与本次关联担保有关联的股

东将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担保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

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以及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被担保关联方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宁波宁翔液化储运码头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3 年 10 月 20 日

    注册地址:宁波市镇海区后大街 338 号

    法定代表人:吴刚

    注册资本:1,925 万元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码头和其他港口设施经营;在港区内

从事货物装卸经营;在镇海区招宝山街道威远路 111 号从事甲醇、乙

醇、正丙醇、异丙醇、异丁醇、丁醇、粗苯、三甲基甲醇、甲苯、乙

苯、间二甲苯、邻二甲苯、二甲苯、混二甲苯、苯酚、己二腈、苯胺、

甲酰二甲胺、乙醇胺、二乙醇胺、硫酸、氢氧化钠溶液、冰醋酸、乙

酸酐、丙烯酸、氢氧化钾溶液、磷酸、甲酸、苯乙烯、乙酸乙烯酯、

丙酮、甲基乙基酮、甲基异丁基甲酮、乙酸乙酯、乙酸丁酯、甲基丙

                               2/7
烯酸甲酯、丙烯酸丁酯、乙酸丙酯、乙二醇丁醚、二氯甲烷、三氯甲

烷、四氯化碳、氧化丙烯的储存;一般经营项目:普通液体化工产品

的储存。(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股权结构:公司通过全资下属公司香港龙翔物产有限公司间接持

有宁波宁翔 60%股权,宁波镇海港埠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浙江省

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有宁波宁翔 40%股权。

       (注:宁波镇海港埠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相关情况来源于宁波舟

山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披露信息。)

       2、主要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 2 月 28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3,773.81                    4,282.03
          总负债                               740,89                   1,357.75
          净资产                            3,032.92                    2,924.27
           项目                  2023 年 1-2 月               2022 年度
         营业收入                              450.61                   2.635.83
         利润总额                              138.59                     686.66
          净利润                               103.94                     514.56
   注:2022 年度数据为经审计数据,2023 年 1-2 月数据为未经审计数据

       3、关联关系:宁波宁翔为公司董事、高级副总经理黄韵涛担任

董事的企业

       4、宁波宁翔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宁波宁翔拟向农业银行申请 2,100.00 万元银行授信额度,宁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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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翔以其专用设备提供抵押担保,公司拟依据出资比例情况为本次银

行授信事项提供最高额为 1,260.00 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上述担保相关协议目前尚未签署,在以上额度范围内,具体担保

期限等最终以实际签订的正式协议或合同为准。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为支持宁波宁翔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为宁波宁翔本次向银行申

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不收取任何费用。

    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申请银行授信是基于宁波宁翔购买资产、补充流动资金的

需求,有助于促进宁波宁翔业务发展及提升市场竞争力,保障其稳

定、可持续发展。宁波宁翔目前经营良好,具备较好的偿债能力。

公司为宁波宁翔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有利于宁波宁翔顺利取得

银行授信,是支持其发展的体现,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宁波宁翔为公司下属合营公司,宁波宁翔其他股东未按照其出

资比例提供同等担保及反担保。宁波宁翔主营业务与公司主营业务

相同,日常经营稳健,拥有储罐等优质资产,以及公司董事兼高级

副总经理黄韵涛担任宁波宁翔董事、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甘毅担任

宁波宁翔监事,公司对宁波宁翔的经营情况及偿债能力可及时了

解,本次担保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六、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今年年初至今,公司与关联方宁波宁翔尚未发生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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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审议批准且正在履行的担保额

度(即前期审议通过的且有明确担保金额的担保额度)以及预计担保

额度(即本次董事会审议的且有明确担保金额的担保额度)总额为

383,306.88 万元(其中包含人民币 223,812.48 万元,港元 192,000.00

万元,适用汇率“1 港元=人民币 0.83070 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

净资产 162.78%。其中,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金额为 382,046.88 万

元,控股子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金额为 175,854.40 万元(公司及控

股子公司均为同一控股子公司进行担保时,同笔债务对应的担保额度

总额不作重复计算);公司对合营公司担保金额为 1,260.00 万元,占

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0.54%。

    全资子公司太仓阳鸿石化有限公司通过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

融资不超过 38,000.00 万元,公司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未明

确具体担保金额(具体详见《关于子公司进行售后回租融资租赁并由

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80));全资子公司

南通阳鸿石化储运有限公司通过应收账款保理业务融资 50,000.00

万元,公司提供股权质押担保及子公司提供资产抵押担保,未明确具

体担保金额(具体详见《关于子公司进行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并由公司

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89));公司为全资子公

司、全资/控股孙公司交割仓资质提供担保,未明确担保金额。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

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等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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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董事会意见

    本次为宁波宁翔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是基于宁波宁翔购买资

产、补充流动资金的需求,有助于促进宁波宁翔业务发展及提升市场

竞争力,保障其稳定、可持续发展。宁波宁翔其他股东未按照其出资

比例提供同等担保及反担保。宁波宁翔主营业务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同,

日常经营稳健,拥有储罐等优质资产,以及公司董事兼高级副总经理

黄韵涛担任宁波宁翔董事、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甘毅担任宁波宁翔监

事,公司对宁波宁翔的经营情况及偿债能力可及时了解,本次担保风

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九、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审核了本次关联担保事项,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

关联担保事项将有利于满足宁波宁翔购买资产、补充流动资金的需求,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本次关联担保符合法律、

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同意将《关于为下属合营公司申

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

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本次关联担保行为将有利于满足宁波宁翔购买资产、补充流

动资金的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2、宁波宁翔经营稳健,公司对宁波宁翔的经营情况及偿债能力

可及时了解,本次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3、本次关联担保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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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决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

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

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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