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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宏川智慧: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2023-04-28  

                         关于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鉴证报告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目    录


关于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
                                                     1-2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
                                                     1-7
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
                                                     赛特广场 5 层 邮编 100004
                                                     电话 +86 10 8566 5588
                                                     传真 +86 10 8566 5120
                                                     www.grantthornton.cn




              关于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鉴证报告


                                         致同专字(2023)第 441A009980 号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宏川智慧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和《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编制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宏川智慧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我
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宏川智慧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2 年度募
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发表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
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计划和实施审核工作,以合理确信上述《2022 年
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不存在重大错报。在审核工作中,我们
结合宏川智慧公司实际情况,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核程
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鉴证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经审核,我们认为,宏川智慧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1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有关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并在所有重
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宏川智慧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


    本鉴证报告仅供 宏川智慧公司披露年度报告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高 虹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舒志成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六日


                                   2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2022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有关规定,现将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317号《关于核准广东宏川智慧物
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的文件核准,同意公司向社会
公众公开发行面值总额67,000.00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人民币,
共计670.00万张,期限6年。截至2020年7月23日,公司共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7,000.00万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用人民币750.00万元后,实际收到的募集资
金净额为66,250.00万元。此外,本次发行需支付的保荐费、律师、会计师、信息
披露及发行手续费等其他费用共计人民币340.16万元,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
1,090.16万元,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65,909.84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7月23
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上述募集资金净额业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
致同验字(2020)第441ZC00247号的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使用金额66,180.42万元,尚未使用
的金额为343.51万元(其中募集资金343.49万元,专户存储累计利息扣除手续费
0.02万元)。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专户摘要                     金额(元)
1、募集资金净额                                               659,098,363.09
2、募集资金使用金额                                           665,243,627.69
(1)以前年度置换前期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221,424,903.24
                                         1
                    募集资金专户摘要                     金额(元)
(2)以前年度投入项目资金                                   420,221,122.78
(3)以前年度偿还银行借款                                    20,158,136.05
(4)本报告期投入项目资金                                     3,439,465.62
3、募集资金的增加                                             6,145,264.60
(1)以前年度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1,722,928.09
(2)以前年度理财产品收益                                     4,417,921.82
(3)本报告期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4,414.69
4、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                                         0.00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切实保护股东的合
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
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
定了《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
度”)。该管理制度于2016年6月16日经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发
布实施,于2020年11月13日经公司2020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修订。

    根据管理制度规定并结合经营需要,公司从2020年7月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
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依据募集资金的用途,分别由公司与
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储存三方监管协议》,由公司、福建
港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港能”)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
集资金专户储存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
专用。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均严格按照上述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
资金。

    2020年度,公司用于偿还银行借款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并已于2020年11月
12日依法办理完成对应募集资金专户广东南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松山湖支
行(940101230900002799)的销户手续。公司就前述募集资金专户与广东南粤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松山湖支行、保荐机构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
《募集资金专户储存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建港能用于“港丰石化仓储项目”及“7#泊位
工程”建设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并已于2022年4月26日依法办理完成对应募
                                       2
集资金专户广东南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松山湖支行(940101230900002807)、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虎门支行(2010022129200491592)、东莞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大朗支行(529000012971139)、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虎门支行
(8110901012001179415)的销户手续。公司、福建港能就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会同
保荐机构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前述开户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储存
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已
全部注销。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详见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0年8月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一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
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22,384.82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募集资金置换
情况业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由其出具《广东宏川智慧
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
资金的鉴证报告》(致同专字(2020)第441ZA08488号)。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的情况。

    (三)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强募集资金获取收益的能力,
依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
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38,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
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承诺或监管机构许可的投资产品或进行定期存
款、结构性存款等,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该事
项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额度范围内投资额度可循环
滚动使用。2020年8月24日,该议案经公司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0年度和2021年度,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取得收

                                   3
益金额分别为2,122,767.14元和2,295,154.68元。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
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形。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已按《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
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六、保荐机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已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截
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内容一致。公司2022年
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件: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4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元
募集资金总额                                                             659,098,363.09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439,465.62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665,243,627.69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项目可行
                 是否已变更                                                                                    截至期末投     项目达到预                    是否达
                               募集资金承诺投      调整后投资总额                          截至期末累计投                                  本年度实现                   性是否发
承诺投资项目     项目(含部分                                           本年度投入金额                          资进度(%)      定可使用状                    到预计
                                   资总额               (1)                                   入金额(2)                                      的效益                     生重大变
                      变更)                                                                                    (3)=(2)/(1)    态日期                        效益
                                                                                                                                                                           化
港丰石化仓储
                       是         568,000,000.00     568,000,000.00               259.57      573,389,307.74         100.95   2022年6月                       —           否
项目                                                                                                                                       -36,613,192.69
7#泊位工程             否          71,000,000.00      71,000,000.00        3,439,206.05        71,696,183.90         100.98   2021年11月                      —           否
偿还银行借款           否          20,098,363.09      20,098,363.09          —                20,158,136.05         100.30       —                  —      —           否
承诺投资项目
                       —         659,098,363.09     659,098,363.09        3,439,465.62       665,243,627.69       —             —            —            —            —
小计
合计                   —         659,098,363.09     659,098,363.09        3,439,465.62       665,243,627.69       —             —            —            —            —
                                                                          2021年6月1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建设期延长的议案》,受外部环境、“港丰石化仓储项目”二期工程规模调整办理相关手续影响,
                                                                      同意延长 “港丰石化仓储项目”、“7#泊位工程”建设期,将建设期由原“2019年6月-2021年6月”延长至“2019年6
                                                                      月-2022年5月”。 “港丰石化仓储项目”一期工程中的合计罐容为9.85万立方米的25座储罐及“7#泊位工程”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于2021年11月底投入运营;“港丰石化仓储项目”二期工程合计罐容为33.30万立方米的32座储罐实际投产时
                                                                      间为2022年6月;“港丰石化仓储项目”一期工程中的合计罐容为1.20万立方米的4座储罐实际投产时间为2022
                                                                      年10月。
                                                                          因“港丰石化仓储项目”主要的二期工程虽然已于2022年6月下旬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口岸开放

                                                                                       5
                                           尚处于审批阶段,储罐产能投入运营后的效益暂未充分释放;另因投产时间尚不足一个完整年度,而预计
                                           效益系以年度进行的预计,暂时不具有可比性。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无
                                                  2020年10月2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内容调整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港丰石化仓储项目”的建设规模,依据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现阶段的石化仓储需求情况以及考虑其未来的石化仓储需求变化趋势,本次将“港丰石化仓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内容调整情况
                                           项目”建设总罐容由原来的38.83万立方米调整为44.35万立方米,储罐总数量由原来的77座储罐调整为61座
                                           储罐。2020年11月13日,该议案经公司2020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和2020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大会审议通
                                           过。
                                                  2020年8月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22,384.82万元,募集资金置换事项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专项审核,并由其出具了《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
                                           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致同专字(2020)第441ZA08488号)。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无
                                                  2020年8月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38,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承诺或监管机构许可的投资产品或进行定期存款、结构性
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情况                 存款等,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该事项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内有效,在额度范围内投资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2020年8月24日,该议案经公司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取得收益4,417,921.82
                                           元。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无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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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系不考虑财务费用的项目效益,其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3: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市公司使
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比如银行理财产品以及其他投资产品等,在上表的“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情况”
中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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