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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宏川智慧: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开田)2023-04-28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22 年度,本人作为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勤勉尽责、独立公正地行使独立董事

的职权,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2 年

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参加会议情况

     2022 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仔细阅读董事会审议的所有

议案及相关材料,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董事会科

学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同时,在董事会上依法审慎行使表决权,对

讨论的公司相关事项没有提出异议,对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没有弃权、反对的情形。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

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

     2022 年任职期内,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2022 年任职期间      亲自出    委托出               是否连续两次   出席股东大会
                                         缺席次数
召开董事会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未亲自出席         次数

      14              14         0          0            否             4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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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年度重大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2022 年 1 月 4 日,本人对公司拟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上

审议的关于为参股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相关事项

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并于 2022 年 1 月 5 日在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

会议中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022 年 1 月 18 日,本人对公司拟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上

审议的关于下属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并接受公司及关联方提供担保相

关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并于 2022 年 1 月 19 日在第三届董事会

第八次会议中,对关于公司符合重大资产购买条件、关于公司重大资

产购买不构成关联交易、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关

于公司聘请中介机构为本次交易提供服务、关于估值机构的独立性、

估值假设前提的合理性、估值方法与估值目的的相关性以及交易定价

的公允性、关于下属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并接受公司及关联方提供担保

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022 年 3 月 27 日,本人在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中,对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022 年 4 月 19 日,本人在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中,对关于

下属公司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022 年 4 月 25 日,本人在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中,对关

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022 年 4 月 26 日,本人对公司拟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上审议的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相关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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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并于 2022 年 4 月 27 日在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中,对关

于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

计、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

用情况、关于未来三年(2022-2024 年)股东回报规划、关于 2019 年

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关于 2019 年股

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

以及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关于公司对外

担保情况、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

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022 年 5 月 16 日,本人在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上,对关

于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关于 2020 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相关事项发表了独

立意见。

     2022 年 5 月 18 日,本人对公司拟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上审议的关于公司申请银行融资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相关事项发

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并于 2022 年 5 月 19 日在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

会议中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022 年 5 月 25 日,本人对公司拟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上审议的关于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并接受子公司及关联方提供担保相

关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并于 2022 年 5 月 26 日在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中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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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 年 6 月 22 日,本人在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上,对关

于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关于调整 2020 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关于调整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关于调整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

权行权价格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022 年 8 月 26 日,本人在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上,对关

于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以及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相关事

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022 年 10 月 26 日,本人对公司拟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

议上审议的关于向合营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关于 2023 年

度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相关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并

于 2022 年 10 月 27 日在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中,对关于向合

营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关于 2023 年度使用自有闲置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关于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

见。

     2022 年 12 月 25 日,本人对公司拟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

议上审议的关于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暨开展资

产池业务并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关于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并接受子公司

及关联方提供担保相关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并于 2022 年 12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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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日在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中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

员,2022 年度履职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报告期内,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因不存在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变动情况未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 8 次会议,本人均准

时参加会议,并认真查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依据本人专业知识提

出建议并行使表决权。

     四、现场检查工作

     在报告期内,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合理安排现场工作时间,

通过查阅相关资料及向公司相关人员了解情况,重点对公司的生产经

营情况及公司治理情况进行检查,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进展情况,

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以保障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确保公司信息披露公平、公正、

真实、准确、完整。公司 2022 年度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加强专业知识的学习,专注政策法规动向,提升自身履职能

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在履职过

程中利用专业知识更好的保障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六、公司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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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需要在发展过程中坚持对规范运作和公司治理的重视,在公

司经营与治理过程中完善公司制度规范,为公司长期发展提供良好保

障。

     七、其他事项

     1、报告期内未发生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报告期内未发生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报告期内未发生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特此报告。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王开田

                                         2023 年 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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