锋龙股份: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1-09
证券代码:002931 证券简称:锋龙股份 公告编号:2019-001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
会议于 2019 年 1 月 8 日在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梁湖工业园区倪禄路五号浙江锋
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以通讯与现场相结合方式召开和表决。会议通知
以书面、邮件和电话方式于 2018 年 12 月 28 日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
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董事 7 名。其中俞小莉、吴晖、彭诚信三位董事以通讯方
式出席。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董剑刚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
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浙江锋龙电气股
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同意公司延缓“浙江昊龙电气有限公司年产 1600 万件园林机械关键零部件
新建项目”的实施,将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完成时间由 2020 年 4 月 30 日调整
到 2021 年 4 月 30 日。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
公告。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的核查意见详
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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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变更的议案》
同意公司变更“浙江昊龙电气有限公司年产 1800 万件汽车精密铝压铸件新
建项目”的实施方式,用经过改建后的现有厂房代替新厂房,并在现有厂房实施
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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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的核查意见详
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同意公司对《公司章程》中的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
二十八条和第一百〇七条进行修订并向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公司章程》
变更登记,并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后续意见(若有)对《公
司章程》进行修订,并办理相关手续。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24 日在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梁湖工业园区倪禄路
五号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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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审议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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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中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3、九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拟变更部分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及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1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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