锋龙股份: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2-28
证券代码:002931 证券简称:锋龙股份 公告编号:2019-012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于 2019 年 2 月 27 日在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梁湖工业园区倪禄路五号浙江锋龙电
气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以书面、邮件和电话
方式于 2019 年 2 月 17 日向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际出席本
次会议监事 3 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钟黎达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王思远先
生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浙江
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经过认真讨论,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会计估计及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及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及会计政策的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和本
次变更之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估计及会
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及
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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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9 年 2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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