锋龙股份: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3-20
证券代码:002931 证券简称:锋龙股份 公告编号:2019-017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
会议于 2019 年 3 月 19 日在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梁湖工业园区倪禄路五号浙江锋
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以通讯与现场相结合方式召开和表决。会议通知
以书面、邮件和电话方式于 2019 年 3 月 8 日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
董事 7 名,实际出席董事 7 名。其中俞小莉、吴晖、彭诚信三位董事以通讯方式
出席。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董剑刚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
限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顺利完成新一届董事会的换届选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同意提名董剑刚先生、李中先生、王
思远先生、夏焕强先生四人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为自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三年。
表决结果如下:
1/3
1.01:提名董剑刚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02:提名李中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03:提名王思远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04:提名夏焕强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
公告。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顺利完成新一届董事会的换届选举,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同意提名吴晖先生、俞小莉女士、张军明先
生三人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为自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通过之日起三年。其中吴晖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吴晖先生与俞小莉女士已
获得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张军明先生承诺将参加最近一
期交易所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资格证书,符合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如下:
2.01:提名吴晖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02:提名俞小莉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2/3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03:提名张军明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独立
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
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3、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4 日在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梁湖工业园区倪禄路五
号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3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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