锋龙股份: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变更及延期的公告2019-04-30
证券代码:002931 证券简称:锋龙股份 公告编号:2019-040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变更及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9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变更及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浙
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升级项目的项目名称、实施方式和实施地点并
推迟项目计划完成时间,变更浙江昊龙电气有限公司年产 1600 万件园林机械关
键零部件新建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和实施地点,同时授权董事长在变更后的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的土地购置费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协议文
件,并由公司管理层负责项目变更后的备案工作。公司独立董事与保荐机构发表
了明确的同意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424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
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九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
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222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2.36
元,共计募集资金 27,463.92 万元,坐扣承销费用 2,547.17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24,916.75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九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8 年 3 月 28 日汇入
本公司募集资金账户。另减除保荐费、审计费、律师费和法定信息披露费等与发
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2,033.98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
为 22,882.77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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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8〕75 号)。
(二)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根据《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了募集资金使
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余额
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26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
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
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截至 2018 年 4 月 20 日止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自筹资金 2,236.24 万元。
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26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
第六次会议,以及 2018 年 5 月 14 日召开的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公司将
向昊龙电气提供不超过 1,500 万元和不超过 4,500 万元的借款,分别用于浙江昊
龙电气有限公司年产 1,600 万件园林机械关键零部件新建项目和浙江昊龙电气有
限公司年产 1,800 万件汽车精密铝压铸零部件新建项目。
上述会议同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案》,同意使用不超过 1.6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额度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
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存款、结构化存款、银行理财产品等,
该等产品需要有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在随后的 2018 年 5 月 15 日、2018 年 5
月 16 日,公司使用 1.6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了结构性存款和保本理财产品。
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19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
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实施期间,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从募集资
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一般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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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年 11 月,公司前次使用 1.6 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结构性存款
和保本理财产品到期赎回,取得本金及收益共计 163,704,019.78 元,并继续先后
使用 1.22 亿元和 3500 万元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了结构性存款、保本理财产
品及浮动利率计息定期存款。
2019 年 4 月 29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
使用不超过 1.5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额度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存款、结构化存款、银行理财产品等,该等产品需
要有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该议案尚需提交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
2018-013、2018-014、2018-015、2018-024、2018-041、2018-043、2018-044、
2019-039)。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4,275.06 万元(其中置换
自有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 2,236.24 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
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148.14 万元,累计收到的保本理财产品收益
259.56 万元。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 19,015.41 万元(含
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净额 148.14 万元、保本理财产品收益 259.56 万元以及
暂时用于购买保本理财产品的金额 15,700.00 万元)。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原因及情况
(一)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概况
根据《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的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如下项目:
单位:万元/人民币
募集资金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备案项目代码 环评批复
投资金额
浙江昊龙电气有限公司年 2017-330682-35- 虞环审
1 12,371.19 12,371.19
产 1,600 万件园林机械关键 03-069172-000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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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部件新建项目 57 号
浙江昊龙电气有限公司年 虞环审
2017-330682-36-
2 产 1,800 万件汽车精密铝压 6,523.93 6,523.93 (2017)
03-069173-000
铸零部件新建项目 56 号
虞环审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 2016-330682-35-
3 4,391.03 3,987.65 (2017)
司研发中心升级项目 03-024981-000
61 号
合 计 23,286.15 22,882.77
其中,“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升级项目”拟在绍兴市上虞区
梁湖工业园区倪禄路 5 号公司现有厂房实施,项目计划完成时间为 2020 年 4 月
30 日。
“浙江昊龙电气有限公司年产 1,600 万件园林机械关键零部件新建项目”拟
在浙江省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土地上由浙江昊龙电气有限公司通过新
建厂房实施。
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8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
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延
缓“浙江昊龙电气有限公司年产 1600 万件园林机械关键零部件新建项目”的实
施,将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完成时间由 2020 年 4 月 30 日调整到 2021 年 4 月
30 日。
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8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
第九次会议、并于 2019 年 1 月 24 日召开的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浙江
昊龙电气有限公司年产 1800 万件汽车精密铝压铸件新建项目”的实施方式,本
着合理、科学、审慎利用募集资金的原则,用经过改建后的现有厂房代替新厂房,
并在现有厂房实施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3、
2019-004)。
(二)拟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1、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升级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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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拟变更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升级
项目”的项目名称、实施方式和实施地点,并将项目计划完成时间调整到 2021
年 4 月 30 日。
该项目涉及的募集资金计划投资总金额为 3,987.65 万元,其占募集资金净额
的比例为 17.43%,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该项目已使用募集资金投入 114.61
万元。
调整情况如下表所示:
变更项 变更前 变更后
实施方式 现有厂房升级建设项目 购置土地建设项目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研发中心升级项目 研发中心新建项目
绍兴市上虞区梁湖工业园区 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
实施地点
倪禄路 5 号 南片高端装备智造产业聚集区
达到预定可使
2020 年 4 月 30 日 2021 年 4 月 30 日
用状态时间
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带来的投资计划调整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人民币
调整前计划投入募 截止 2018 年 12 月 拟调整金额 调整后计划投入
投入项目
集资金金额 31 日投资情况 (增+/减-) 募集资金金额
建筑工程费 560.00 20.00 — 560.00
研发设备购置 2647.12 94.61 -400 2247.12
研发费用 600.00 — -100 500
基本预备费 180.53 — -180.53 0
土地购置费 — — +680.53 680.53
合计 3987.65 114.61 — 3987.65
注:1)对照原计划拟调整的基本预备费、研发设备购置费和研发费用,公司将在项目
实施过程中以自有资金形式进行补充。2)募集资金计划投资用于购置土地部分若不足以支
付土地购置款,则由公司自有资金进行补足。
本次变更不会对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总额、项目预计效益产
生影响,不存在重大风险,且不构成关联交易。
2、浙江昊龙电气有限公司年产 1,600 万件园林机械关键零部件新建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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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拟变更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浙江昊龙电气有限公司年产 1,600 万件园
林机械关键零部件新建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和实施地点。该项目涉及的
募集资金计划投资总金额为 12,371.19 万元,其占募集资金净额的比例为 54.06%,
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该项目已使用募集资金投入 881.14 万元。
调整情况如下表所示:
变更项 调整前 调整后
实施主体 浙江昊龙电气有限公司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实施方式 现有土地建设项目 购置土地建设项目
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 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
实施地点
东一区 南片高端装备智造产业聚集区
募集资金专户
浙江昊龙电气有限公司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带来的投资计划调整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人民币
调整前计划投入 截止 2018 年 12 月 拟调整金额 调整后计划投入
投入项目
募集资金金额 31 日投资情况 (增+/减-) 募集资金金额
厂房及配套
1,375.00 — — 1375.00
设施投资
设备购置 8,407.69 881.14 — 8407.69
基本预备费 489.13 — -489.13 0
铺底流动资金 2,099.37 — -2099.37 0
土地购置费 — — +2588.50 2588.50
合计 12,371.19 881.14 — 12,371.19
注:1)对照原计划拟调整的基本预备费及铺底流动资金,公司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以
自有资金形式进行补充。2)募集资金计划投资用于购置土地部分若不足以支付土地购置款,
则由公司自有资金进行补足。
本次变更不会对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总额、项目预计效益产
生影响,不存在重大风险,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并延期的原因
1、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升级项目
当地政府拟为公司提供的位于杭州湾上虞经济开发区南片高端装备智造产
业聚集区的工业用地有着更加便捷的交通区位条件、完备的配套设施和良好的地
质条件,能为公司引进高层次人才、人才招聘与培养、研发设施设备布局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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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来帮助。同时考虑到购置土地建设存在一定周期,因此延缓该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实施。
2、浙江昊龙电气有限公司年产 1,600 万件园林机械关键零部件新建项目
以园林机械零部件研发、生产和销售为主要现有业务的浙江锋龙电气股份
有限公司在世界园林机械零部件市场具有较强的品牌优势,由浙江锋龙电气股份
有限公司实施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能够提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效率和募集
资金使用效率,有助于公司整体生产运营管理的提升优化。
位于杭州湾上虞经济开发南片高端装备智造产业聚集区的工业用地具备更
加便捷的交通区位条件、完备的配套设施和良好的地质条件,能够为公司引进高
层次人才、便利客户来访、提高原材料供应效率和提高管理效率方面带来帮助。
因此,该调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项目发展需要,能够更好地加快项目的
实施进度,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促进项目的管理与运营,不会对项目实施产
生不利影响。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两个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的变更及延期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进
一步提升技术研发及吸纳人才的需要,能够提高公司研发效率,提高募集资金使
用效率,加快技术成果转化,促进项目的管理与运营,不会对项目实施产生不利
影响,且不属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质性变更,相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主要
建设内容保持不变,符合公司今后长远发展规划,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有利于
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使用用途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之情形。
四、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的变更及延期,不属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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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性变更,符合公司今后长远发展规划,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
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之情形。该事
项已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的变更及延期。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变更及延期不
会对项目实施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
形,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项目实施的实质内容,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实施,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九州证券认为:
(一)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变更及延期事项已经公司
董事会、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尚需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
(二)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变更及延期事项系公司根
据实际情况进行的调整,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变更及延
期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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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中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九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实施方式变更及延期的核查意见;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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