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31 证券简称:锋龙股份 公告编号:2019-063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 所颁布的《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公告格式第 21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 等有关规定,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董 事会编制了 2019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424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 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九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 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222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2.36 元,共计募集资金 27,463.92 万元,坐扣承销费用 2,547.17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24,916.75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九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8 年 3 月 28 日汇入 本公司募集资金账户。另减除保荐费、审计费、律师费和法定信息披露费等与发 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2,033.98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 为 22,882.77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8〕75 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本公司 2019 年半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338.18 万元,累计使用 4,613.24 万 元(其中置换自有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 2,236.24 万元),2019 年 半年度收到的 保本理财产品收及 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351.23 万元,累计收到的保本理财产品收益及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 净额为 758.94 万元。 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19,028.47 万元(包括累计 收到的保本理财产品收益及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与执行情况 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于 2017 年 3 月 24 日及 2017 年 4 月 14 日分别经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制定了《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于 2018 年 4 月 26 日及 2018 年 5 月 14 日分别经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18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修订了《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19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 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使用银行承兑汇 票及信用证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 一般账户。 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 2019 年 5 月 21 日召开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控股子公司提供 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公司将向控股子公司浙江昊龙电气有限公司提供不 超过 2,000 万元的借款,用于该公司年产 1,800 万件汽车精密铝压铸零部件新建 项目;上述会议同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案》,同意使用不超过 1.5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额度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 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存款、结构化存款、银行理财产品等, 该等产品需要有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截至 2019 年 6 月底,公司使用募集资 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余额为 13,500.00 万元。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情况与三方监管协议 为规范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保护投资者的 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浙 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浙江 昊龙电气有限公司分别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上虞支行、大连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上海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虞支行(以下简称“开户银行”)开 设了 5 个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并于 2018 年 4 月 24 日会同保荐机构九州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与上述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26 日公告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8-008)。 鉴于原“浙江昊龙电气有限公司年产 1,600 万件园林机械关键零部件新建项 目”实施主体已变更为公司,公司就该项目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于 2019 年 6 月 13 日会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上虞支行、保荐机构九州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中国证券 报》、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3)。 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符合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其他相关规定,三方监 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有 5 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如下: 单位:万元 序 账户单位 开户银行 账户性质 账号 期末余额 号 1 浙江锋龙电气 交通银行股份有 募集资金 2940562000 1474.63 股份有限公司 限公司绍兴上虞 专户 18800012175 支行 浙江锋龙电气 大连银行股份有 募集资金 3062112020 2 1259.96 股份有限公司 限公司上海分行 专户 11675 浙江锋龙电气 中国银行股份有 募集资金 3 403974235620 1293.88 股份有限公司 限公司上虞支行 专户 交通银行股份有 浙江昊龙电气 募集资金 2940562000 4 限公司绍兴上虞 1495.63 有限公司 专户 18800012251 支行 浙江昊龙电气 大连银行股份有 募集资金 3062112070 5 4.38 有限公司 限公司上海分行 专户 00869 合计 - 5528.47 另有共计 13,500.00 万元用于暂时购买理财产品。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新建项目产出为科研成果,不会产生直 接的经济效益,但是对本公司经济效益的持续增长具有十分重要的间接影响。本 公司非常重视研发创新,提高公司科技创新能力,提高产品的竞争力和盈利能力; 同时还将催化更多的新技术、新产品,为公司提供新的利润增长点,增强公司业 务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2。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处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9 年半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8 月 22 日 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22,882.77 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38.18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14151.72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14151.72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4,613.24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61.84% 项目达到 项目可行 是否已变 募集资金 截至期末累 截至期末投资 本报告 是否达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 调整后投资 本报告期投 预定可使 性是否发 更项目(含 承诺投资 计投入金额 进度(3)= 期实现 到预计 资金投向 总额(1) 入金额 用状态日 生重大变 部分变更) 总额 (2) (2)/(1) 的效益 效益 期 化 承诺投资项目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 2021 年 04 限公司研发中心升级 是 3,987.65 3,987.65 232.97 347.58 8.72% 不适用 否 月 30 日 项目 浙江昊龙电气有限公 司年产 1,600 万件园林 2021 年 04 是 12,371.19 12,371.19 881.14 7.12% 不适用 否 机械关键零部件新建 月 30 日 项目 浙江昊龙电气有限公 司年产 1,800 万件汽车 2020 年 04 是 6,523.93 6,523.93 105.21 3,384.52 51.88% 186.29 不适用 否 精密铝压铸零部件新 月 30 日 建项目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22,882.77 22,882.77 338.18 4,613.24 -- -- 186.29 -- -- 超募资金投向 合计 -- 22,882.77 22,882.77 338.18 4,613.24 -- -- 186.29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 不适用 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 不适用 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 不适用 况 1、2019 年 1 月 8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实施方式变更的议案》,并获 2019 年 1 月 24 日召开的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 本着合理、科学、审慎利用募集资金的原则,变更“浙江昊龙电气有限公司年产 1,800 万件汽车精密铝压铸件新建 项目”的实施方式和实施地点,用经过改建后的现有厂房代替新厂房,并在现有厂房实施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公告。 2、2019 年 4 月 29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 资项目实施方式变更及延期的议案》,并获 2019 年 5 月 21 日召开的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变更 况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升级项目”的项目名称、实施方式和实施地点并推迟项目计划完成时间:其 中,鉴于新地块更加便捷的交通区位条件、完备的配套设施和良好的地质条件,将实施地点由绍兴市上虞区梁湖工 业园区倪禄路 5 号变更为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南片高端装备智造产业聚集区。同时,变更“浙江昊龙电气有 限公司年产 1,600 万件园林机械关键零部件新建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和实施地点:其中,将该项目的实施 地点由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东一区变更为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南片高端装备智造产业聚集区。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公告。 1、2019 年 1 月 8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实施方式变更的议案》,并获 2019 年 1 月 24 日召开的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 本着合理、科学、审慎利用募集资金的原则,变更“浙江昊龙电气有限公司年产 1,800 万件汽车精密铝压铸件新建 项目”的实施方式和实施地点,用经过改建后的现有厂房代替新厂房,并在现有厂房实施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 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公告。 况 2、2019 年 4 月 29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实施方式变更及延期的议案》,并获 2019 年 5 月 21 日召开的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变更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升级项目”的项目名称、实施方式和实施地点并推迟项目计划完成时间:其 中,鉴于新地块更加便捷的交通区位条件、完备的配套设施和良好的地质条件,将实施方式由现有厂房升级建设项 目变更为购置土地新建项目。同时,变更“浙江昊龙电气有限公司年产 1,600 万件园林机械关键零部件新建项目“实 施主体、实施方式和实施地点:其中,将该项目的实施方式由现有土地建设项目同样变更为购置土地建设项目。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公告。 根据 2018 年 4 月 26 日召开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 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自有资金的议案》,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本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对募投项目累计已投入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 2,236.24 万元,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2,236.24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 情况 置换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由其出具《关于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 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18〕3447 号)。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不适用 情况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 不适用 及原因 用途: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 19,028.47 万元,将按计划投入募集资金项目。去向:剩余募集资金 5,528.47 万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元存放于募集资金存款账户。13,500.00 万元用于暂时购买理财产品。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不适用 或其他情况 附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变更后的项 变更后项目 截至期末实 截至期末投 项目达到预 变更后的项 对应的原承 本年度实际 本年度实现 是否达到预 目可行性是 拟投入募集 际累计投入 资进度(%) 定 可 使 用 状 目 诺项目 投入金额 的效益 计效益 否发生重大 资金总额(1) 金额(2) (3)=(2)/(1) 态日期 变化 浙江锋龙电 浙江锋龙电 气股份有限 气股份有限 2021 年 04 月 3,987.65 232.97 347.58 8.72% 不适用 否 公司研发中 公司研发中 30 日 心新建项目 心升级项目 浙江锋龙电 浙江昊龙电 气股份有限 气有限公司 公 司 年 产 年产 1,600 万 2021 年 04 月 1,600 万件园 件园林机械 12,371.19 881.14 7.12% 不适用 否 30 日 林机械关键 关键零部件 零部件新建 新建项目 项目 浙江昊龙电 浙江昊龙电 气有限公司 气有限公司 年产 1,800 万 年产 1,800 万 2020 年 04 月 6,523.93 105.21 3,384.52 51.88% 186.29 不适用 否 件汽车精密 件汽车精密 30 日 铝压铸零部 铝压铸零部 件新建项目 件新建项目 合计 -- 22,882.77 338.18 4,613.24 -- -- 186.29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 1、原“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升级项目”:位于杭州湾上虞经 济开发区南片高端装备智造产业聚集区的工业用地有着更加便捷的交通区 位条件、完备的配套设施和良好的地质条件,能为公司引进高层次人才、人 才招聘与培养、研发设施设备布局等方面带来帮助。同时考虑到购置土地建 设存在一定周期,因此延缓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该项目变更情况如 下:将实施方式由现有厂房升级建设项目变更为购置土地建设项目;将项目 名称由”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升级项目“变更为”浙江锋龙 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新建项目“;将实施地点由绍兴市上虞区梁湖工 业园区倪禄路 5 号变更为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南片高端装备智造产 业聚集区;并将项目计划完成时间调整到 2021 年 4 月 30 日。上述调整情况 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2018 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40)。 2、原“浙江昊龙电气有限公司年产 1,600 万件园林机械关键零部件新建项 目”:由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实施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能够提高项 目实施效率和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助于公司整体生产运营管理的提升优 化。位于杭州湾上虞经济开发南片高端装备智造产业聚集区的工业用地具备 更加便捷的交通区位条件、完备的配套设施和良好的地质条件,能够为公司 引进高层次人才、便利客户来访、提高原材料供应效率和提高管理效率方面 带来帮助。该项目变更情况如下:将实施主体由浙江昊龙电气有限公司变更 为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将项目名称由”浙江昊龙电气有限公司年产 1,600 万件园林机械关键零部件新建项目“变更为”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 公司年产 1,600 万件园林机械关键零部件新建项目“;将实施方式由现有土 地建设项目变更为购置土地建设项目;将实施地点由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 发区东一区变更为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南片高端装备智造产业聚集 区;并将项目计划完成时间调整到 2021 年 4 月 30 日。上述调整情况已经公 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2018 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公告(公告编 号:2019-040)。同时,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密切关注园林机械关键零部件 市场发展趋势和贸易环境变化,审慎推进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结 合目前国际国内经济形势及贸易环境的变化,基于合理、科学、审慎利用募 集资金的原则和对投资者利益负责的角度考虑,公司将该项目的完成时间由 2020 年 4 月 30 日调整到 2021 年 4 月 30 日。该项目的延缓情况已经公司第 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披露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3)。 3、“浙江昊龙电气有限公司年产 1,800 万件汽车精密铝压铸零部件新建项 目”:公司管理层综合考虑了行业发展趋势、市场前景及客户日益增长的品 质需求,本着合理、科学、审慎利用募集资金的原则,用经过改建后的现有 厂房代替新厂房,并在现有厂房实施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上述项目的实施 方式调整情况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 会议、2019 年第一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指定信 息披露媒体上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4)。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不适用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