锋龙股份: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自愿延长股份限售期的公告2021-02-25
证券代码:002931 证券简称:锋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6
债券代码:128143 债券简称:锋龙转债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自愿延长股份限售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近日收
到持有公司控股股东绍兴诚锋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诚锋实业”)、实际
控制人董剑刚先生出具的《关于自愿延长股份限售期的承诺函》,承诺自愿将
持有的即将限售期满的首发前限售股自原限售届满日起延长限售期12个月至
2022年4月2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承诺股东基本情况介绍
1、绍兴诚锋实业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梁湖街道金顺小微企业园内14号楼2楼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董剑刚
成立日期:2005年12月07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60478291923XH
经营范围:计算机零部件制造;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房屋租赁;商务信
息(除证券、金融、期货外)咨询服务;计算机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
服务;进出口业务;电机及控制系统、电源产品、机电一体化及工业自动化
产品研发、制造和销售;五金交电、建筑材料、钢材批发、零售;酒店经营
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董剑刚
董剑刚先生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担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3、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类别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限售情况的说明
无限售条件股份 0 0 /
系首发前限售股,限售期原
诚锋实业 有限售条件股份 61,628,064 43.34
定于 2021 年 4 月 2 日届满
合计 61,628,064 43.34 /
无限售条件股份 0 0 /
系首发前限售股,限售期原
董剑刚 有限售条件股份 15,170,016 10.67
定于 2021 年 4 月 2 日届满
合计 15,170,016 10.67 /
4、最近十二个月累计减持情况
诚锋实业及董剑刚先生最近十二个月未对公司股份进行减持。
二、相关承诺主要内容
追加承诺涉及股份
追加承诺 原限售截 延长锁定期 延长锁定期后
股东名称 股数 占总股本
股份性质 止日 限(年) 的限售截止日
(股) 比例(%)
首发前 2021 年 2022 年
诚锋实业 61,628,064 43.34 1
限售股 4月2日 4月2日
首发前 2021 年 2022 年
董剑刚 15,170,016 10.67 1
限售股 4月2日 4月2日
上述股东就延长股份限售期出具承诺如下:
基于对锋龙股份未来稳定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锋龙股份价值的高度认可,为
支持锋龙股份实现未来业务拓展战略,增强投资者信心,承诺人承诺自愿将持有
的即将限售期满的首发前限售股自原限售届满日起延长限售期 12 个月至 2022
年 4 月 2 日,包括承诺期间该部分股份因资本公积转增、派送股票红利等新增的
股份亦将遵守上述承诺。
上述声明如有不实或承诺人违反上述承诺,将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三、上市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公司董事会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明确披露并及时督促股
东严格遵守承诺。对于违反承诺的,公司董事会将及时、主动要求违反承诺的股
东履行违约责任。
四、备查文件
1、《关于自愿延长股份限售期的承诺函》。
特此公告。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2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