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西南证券”)作为浙江 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锋龙股份”或“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及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 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对锋龙股份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424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 易所同意,锋龙股份由主承销商九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 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222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2.36 元,共计募集资金 27,463.92 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2,547.17 万元后的募集 资金为 24,916.75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九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8 年 3 月 28 日汇入锋龙股份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 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2,033.98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22,882.77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 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 健验[2018]75 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序号 金 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22,882.77 项目投入 B1 6,958.29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B2 264.27 1 理财产品收益 B3 772.93 项目投入 C1 875.27 本期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C2 66.88 理财产品收益 C3 417.15 项目投入 D1=B1+C1 7,833.56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331.16 理财产品收益 D3=B3+C3 1,190.08 E=A-D1+D2+ 应结余募集资金 16,570.45 D3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16,570.45 差异 G=E-F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 益,锋龙股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制定了《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 理办法》)。 根据《管理办法》,锋龙股份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 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九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4月24日分别与大连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上虞支行、中国银行上虞 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由于项目实 施主体变更,公司于2019年6月13日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上虞支行、保 荐机构九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因聘 请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原保荐 机构九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未完成的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工作 将由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接完成,公司于2020年11月5日连同现任保荐机构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上虞支行、大连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虞支行分别重新签署了《募集资金 三方监管协议》。 2 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锋龙股 份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19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 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实施期间,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从募集资 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一般账户。 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 次会议,于 2019 年 5 月 21 日召开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募集资金对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公司将向控股子公司浙 江昊龙电气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 2,000 万元的借款,用于该公司年产 1,800 万件 汽车精密铝压铸零部件新建项目;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 七次会议,于 2020 年 5 月 15 日召开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募集资金对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公司将向控股子公 司浙江昊龙电气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 4,500 万元的借款,用于该公司年产 1,800 万件汽车精密铝压铸零部件新建项目。 根据公司 2018 年 4 月 26 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 2018 年 5 月 14 日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9 年 4 月 29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 2019 年 5 月 21 日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及 2020 年 4 月 23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和 2020 年 5 月 15 日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 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锋龙股份分别决定使用不超过 1.6 亿元、1.5 亿元、1.3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 好(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银行理财产品等,该等产品需要有保 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决议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次年召开年度股 东大会之日止,有效期内,上述额度可滚动使用。 截至 2020 年 12 月底,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余额为 11,000.00 万元。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锋龙股份有 4 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 3 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户名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大连银行股份有限 306211202011675 23,669,670.93 公司上海分行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 有限公司 294056200018800012175 21,982,070.08 公司绍兴上虞支行 中国银行上虞支行 403974235620 5,217,096.96 大连银行股份有限 浙江昊龙电气有限 306211207000869 4,835,630.63 公司上海分行 公司 合 计 - - 55,704,468.60 另有 11,000.00 万元用于暂时购买理财产品。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核查意见附件 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锋龙股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新建项目产出为科研成果,不会产生直 接的经济效益,但是对锋龙股份经济效益的持续增长具有十分重要的间接影响。 锋龙股份非常重视研发创新,提高公司科技创新能力,提高产品的竞争力和盈利 能力;同时还将催化更多的新技术、新产品,为公司提供新的利润增长点,增强 公司业务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核查意见附件 2。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锋龙股份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保荐机构意见 西南证券核查了锋龙股份 2020 年度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对账单及募集资金 使用的公告文件,向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财务人员了解了公司 2020 年募 集资金的管理、使用和结余情况,了解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展,同时对 照和审阅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募集资金鉴证报告。 4 经核查,西南证券认为: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证 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 作指引》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等有关规定,公司严格执行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信 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 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5 (本页无正文,为《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王继亮 何泉成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4 月 日 6 附件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0 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22,882.77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875.27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14,151.72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7,833.56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61.84% 截至期末 是否 截至期末 承诺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 调整后 投资进度 项目达到预定 是否达 项目可行性 已变更项目 本年度 累计投入金 本年度 和超募资金投 承诺投资总 投资总额 (%) 可使用状态日 到预计 是否发生 (含部分变 投入金额 额 实现的效益 向 额 (1) (3)=(2) 期 效益 重大变化 更) (2) /(1) 承诺投资项目 浙江锋龙电气 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4 月 30 是 3,987.65 3,987.65 138.66 795.55 19.95 — 不适用 否 研发中心新建 日 项目 浙江锋龙电气 2022 年 4 月 30 股份有限公司 是 12,371.19 12,371.19 243.22 3,124.36 25.26 — 注1 否 日 年产 1,600 万 7 件园林机械关 键零部件新建 项目 浙江昊龙电气 有限公司年产 2021 年 4 月 30 1,800 万件汽车 是 6,523.93 6,523.93 493.39 3,913.65 59.99 505.57 注2 否 日 精密铝压铸零 部件新建项目 承诺投资项目 22,882.77 22,882.77 875.27 7,833.56 505.57 小计 合计 22,882.77 22,882.77 875.27 7,833.56 505.57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本期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无超募资金 1、原“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升级项目”:项目实施地点由绍兴市上虞区梁湖工业 园区倪禄路 5 号变更为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南片高端装备智造产业聚集区。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2、原“浙江昊龙电气有限公司年产 1,600 万件园林机械关键零部件新建项目”:项目实施地点由 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东一区变更为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南片高端装备智造产业聚集 区。 1、原“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升级项目”:项目实施方式由现有厂房升级建设项目 变更为购置土地新建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2、原“浙江昊龙电气有限公司年产 1,600 万件园林机械关键零部件新建项目”:项目实施方式由 现有土地建设项目变更为购置土地建设项目。 3、浙江昊龙电气有限公司年产 1,800 万件汽车精密铝压铸零部件新建项目:项目实施方式由新建 8 厂房实施变更为在改建后的现有厂房实施。 根据 2018 年 4 月 26 日召开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的决议,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2,236.24 万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期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本期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 16,570.45 万元,其中:剩余募集资金 5,570.45 万元存放于募集资金存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款专户,11,000.00 万元用于暂时购买理财产品。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将按计划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无 注 1: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年产 1,600 万件园林机械关键零部件新建项目”还在持续投入建设中,尚未达产; 注 2: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浙江昊龙电气有限公司年产 1,800 万件汽车精密铝压铸零部件新建项目”还在持续投入建设中,尚未达产。 9 附件 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0 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截至期末 变更后项目拟 截至期末实 本年度 投资进度 本年度 变更后的项目 对应的 投入募集资金 际累计投入 项目达到预定可 是否达到 变更后的项目 实际投入 (%) 实现的效 可行性是否发 原承诺项目 总额 金额 使用状态日期 预计效益 金额 (3)=(2)/ 益 生重大变化 (1) (2) (1) 浙江锋龙电气股 浙江锋龙电气股 2022 年 4 月 30 份有限公司研发 份有限公司研发 3,987.65 138.66 795.55 19.95 — 不适用 否 日 中心新建项目 中心升级项目 浙江锋龙电气股 浙江昊龙电气有 份有限公司年产 限公司年产 详见附件 2022 年 4 月 30 1,600 万件园林机 1,600 万件园林 12,371.19 243.22 3,124.36 25.26 — 1“注 1” 否 日 械关键零部件新 机械关键零部件 之说明 建项目 新建项目 浙江昊龙电气有 浙江昊龙电气有 限公司年产 1,800 限公司年产 详见附件 2021 年 4 月 30 万件汽车精密铝 1,800 万件汽车 6,523.93 493.39 3,913.65 59.99 505.57 1“注 2” 否 日 压铸零部件新建 精密铝压铸零部 之说明 项目 件新建项目 10 合计 22,882.77 875.27 7,833.56 505.57 1、原“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升级项目”:考虑到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南片高端 装备智造产业聚集区的工业用地有着更加便捷的交通区位条件、完备的配套设施和良好的地质条件,有 利于公司引进研发相关人才,项目实施地点由绍兴市上虞区梁湖工业园区倪禄路 5 号变更为杭州湾上虞 经济技术开发区南片高端装备智造产业聚集区,将实施方式由现有厂房升级建设项目变更为购置土地建 设项目;考虑到购置土地建设存在一定的周期,将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由 2020 年 4 月 30 日调整到 2021 年 4 月 30 日。上述调整情况已经公司 2019 年 4 月 29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 2019 年 5 月 21 日召开的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由于通过购置土地建设厂房的实施方式本身建设周期较原先方式更长,需要更周全且因地制宜地规划和 利用好地块优势,根据与相关政府主管部门协调和进度研究后,公司预计需要将研发中心新建项目的完 成时间由 2021 年 4 月 30 日推迟至 2022 年 4 月 30 日。项目延期调整情况已经公司 2020 年 7 月 16 日第 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 2、原“浙江昊龙电气有限公司年产 1,600 万件园林机械关键零部件新建项目”:结合当时国际国内经济 目) 形势及贸易环境的变化,基于合理、科学、审慎利用募集资金的原则,将项目的完成时间由 2020 年 4 月 30 日调整到 2021 年 4 月 30 日。考虑到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南片高端装备智造产业聚集区的 工业用地有着更加便捷的交通区位条件、完备的配套设施和良好的地质条件,能够为公司引进高层次人 才、便利客户来访、提高原材料供应效率和提高管理效率带来帮助,将项目实施地点由杭州湾上虞经济 技术开发区东一区变更为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南片高端装备智造产业聚集区;项目实施方式由现 有土地建设项目变更为购置土地建设项目。由于公司主营业务园林机械零部件研发、生产和销售在园林 机械市场具有较强的品牌优势,由本公司实施该项目,能够提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效率和资金使用 率,故将该项目的实施主体由浙江昊龙电气有限公司变更为本公司。项目完成时间的延期已经公司 2019 年 1 月 8 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项目实施方式、实施地点、实施主体的变更已经公司 2019 年 4 月 29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 2019 年 5 月 21 日召开的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由于通过购置土地建设厂房的实施方式本身建设周期较原先方式更长,需要更周全且因地制宜地规划和 11 利用好地块优势,根据与相关政府主管部门协调和进度研究后,公司预计需要将园林机械关键零部件新 建项目的完成时间由 2021 年 4 月 30 日推迟至 2022 年 4 月 30 日。项目延期调整情况已经公司 2020 年 7 月 16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3、浙江昊龙电气有限公司年产 1,800 万件汽车精密铝压铸零部件新建项目:公司通过优化产线整合、合 理规划区位、改造现有厂房达到募投项目要求,将项目实施方式由新建厂房变更为改建现有厂房,并在 改建后的厂房实施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同时将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由 2020 年 4 月 30 日调整到 2021 年 4 月 30 日。 项目实施方式的变更已经 2019 年 1 月 8 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 2019 年 1 月 24 日召开的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项目完成时间的延期已经公司 2019 年 12 月 18 日第二届董事会五次 会议审议通过。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 不适用 目)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