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31 证券简称:锋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1-089 债券代码:128143 债券简称:锋龙转债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 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 格式第 21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 关规定,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董事会 编制了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424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 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九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 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222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2.36 元,共计募集资金 27,463.92 万元,坐扣承销费用 2,547.17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24,916.75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九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8 年 3 月 28 日汇入 本公司募集资金账户。另减除保荐费、审计费、律师费和法定信息披露费等与发 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2,033.98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 为 22,882.77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8〕75 号)。 2、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本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实际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949.14 万元, 累计使用 9,782.70 万元(其中置换自有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 2,236.24 万元),因部分募投项目结项补充流动资金 2,298.40 万元,2021 年半年 度收到的保本理财产品收及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290.38 万 元,累计收到的保本理财产品收益及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1,811.62 万元。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12,613.29 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保本理财产品收益及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 额)。 (二)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335 号)核准,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8 日公开发行 245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每张面值 100 元,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4,500.00 万元,扣除承销费 415.09 万元(不含税)后实 际收到的金额为 24,084.91 万元。另减除保荐费、律师费、审计及验资费、资信 评级费、信息披露费用、证券登记费用及摇号公证费用等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 252.75 万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3,832.16 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1 年 1 月 14 日出具 了“天健验〔2021〕10 号”《验证报告》,对以上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 确认。 2、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本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实际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7,970.60 万元,累计使用 7,970.60 万元(其中置换自有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 金 709.54 万元),因结项销户利息转入一般户补充流动资金 4.88 万元,2021 年 半 年 度收到 的 保 本理 财 产品 收 及银 行 存款 利 息 扣除 银 行手 续 费等 的 净额 为 186.00 万元,累计收到的保本理财产品收益及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 净额为 186.00 万元。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16,042.68 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保本理财产品收益及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 续费等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 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锋龙电气股 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办法》, 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2018 年 4 月 24 日,公司会同时任保荐机构九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大 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上虞支行、中国银行 上虞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由于项 目实施主体变更,公司于 2019 年 6 月 13 日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上虞支 行、时任保荐机构九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因聘请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原 保荐机构九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未完成的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 工作将由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接完成,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5 日会同现任保 荐机构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上虞支行、大连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虞支行分别重新签署了《募 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 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19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 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使用银行承兑汇 票及信用证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 一般账户。 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 二次会议,于 2019 年 5 月 21 日召开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募集资金对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公司将向控股子公司 浙江昊龙电气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 2,000 万元的借款,用于该公司年产 1,800 万 件汽车精密铝压铸零部件新建项目;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 第七次会议,于 2020 年 5 月 15 日召开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募集资金对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公司将向控股子 公司浙江昊龙电气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 4,500 万元的借款,用于该公司年产 1,800 万件汽车精密铝压铸零部件新建项目。 根据公司 2018 年 4 月 26 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 2018 年 5 月 14 日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9 年 4 月 29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 2019 年 5 月 21 日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2020 年 4 月 23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和 2020 年 5 月 15 日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2021 年 4 月 22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 十五次会议和 2021 年 5 月 14 日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在确保不影响 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本公司分别决定使用不超过 1.6 亿 元、1.5 亿元、1.3 亿元、0.9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 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银行理财产品等, 该等产品需要有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决议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至次年召开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有效期内,上述额度可滚动使用。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放募集资 金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账户单位 开户银行 账户性质 账号 期末余额 浙江锋龙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 1 募集资金专户 294056200018800012175 9,330.81 电气股份 公司绍兴上虞支行 2 有限公司 大连银行股份有限 募集资金专户 306211202011675 已于 2021 年 6 月 公司上海分行 24 日注销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 3 募集资金专户 403974235620 3,282.47 公司上虞支行 大连银行股份有限 已于 2021 年 6 月 4 浙江昊龙 募集资金专户 306211207000869 公司上海分行 24 日注销 电气有限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 已于 2019 年 7 月 5 公司 募集资金专户 294056200018800012251 公司绍兴上虞支行 1 日注销 合计 - 12,613.29 (二)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2021 年 1 月 29 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杜商精机(嘉兴)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杜商精机”)会同保荐机构西南证券,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上虞 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绍兴上虞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3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变更部分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 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存放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上虞支行公 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集资金专户的剩余全部募集资金(包含利息)变更至中国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虞支行募集资金专户进行专项存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 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专户的相关具体事宜。2021 年 3 月 4 日,公司将浙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绍兴上虞支行募集资金账户(账号:3371020210120100185015)余额 156,519,711.24 元划转至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虞支行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 405245484999)并完成了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上虞支行募集资金专户注销 工作。同日,本公司与保荐机构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上虞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 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5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2021 年 2 月 24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 1.9 亿元暂时闲置的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存款、结构化 存款、银行理财产品等,该等产品需要有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该额度可滚动 使用,自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1 年年度股东大 会召开之日内有效。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2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及 2021 年 5 月 14 日召开的 2020 年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 使用不超过 1.8 亿元暂时闲置的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存款、结构化存款、银行理财 产品等,该等产品需要有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该额度可滚动使用,自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内有效, 截至 2021 年 6 月底,公司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的余额为 3,500.00 万元。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户存放 募集资金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账户单位 开户银行 账户性质 账号 期末余额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 已于 2021 年 6 月 1 募集资金专户 13253000000798568 公司绍兴上虞支行 22 日注销 浙江锋龙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 已于 2021 年 3 月 2 电气股份 募集资金专户 3371020210120100185015 公司绍兴上虞支行 4 日注销 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 3 募集资金专户 405245484999 12,302.84 公司上虞支行 杜商精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 4 (嘉兴) 募集资金专户 358479012414 239.83 公司嘉善姚庄支行 有限公司 合计 - 12,542.68 另有 3,500.00 万元用于暂时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1、附件 3。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新建项目产出为科研成果,不会产生直 接的经济效益,但是对本公司经济效益的持续增长具有十分重要的间接影响。本 公司非常重视研发创新,提高公司科技创新能力,提高产品的竞争力和盈利能力; 同时还将催化更多的新技术、新产品,为公司提供新的利润增长点,增强公司业 务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2。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处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1 年半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17 日 附表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22,882.77 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949.14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14,151.72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9,782.7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61.84% 是否已变更项 截至期末累 截至期末投资 项目达到预 本报告 是否达 项目可行性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资 本报告期投 目(含部分变 计投入金额 进度(3)= 定可使用状 期实现 到预计 是否发生重 投向 诺投资总额 总额(1) 入金额 更) (2) (2)/(1) 态日期 的效益 效益 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 2022 年 04 是 3,987.65 3,987.65 283.74 1,079.29 27.07% - 不适用 否 司研发中心新建项目 月 30 日 浙江锋龙电气有限公司年 2022 年 04 产 1,600 万件园林机械关 是 12,371.19 12,371.19 1,095.16 4,219.52 34.11% - 不适用 否 月 30 日 键零部件新建项目 浙江昊龙电气有限公司年 2021 年 04 产 1,800 万件汽车精密铝 是 6,523.93 6,523.93 570.24 4,483.89 68.73% 388.72 不适用 否 月 30 日 压铸零部件新建项目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22,882.77 22,882.77 1,949.14 9,782.70 -- -- 388.72 -- -- 超募资金投向 合计 -- 22,882.77 22,882.77 1,949.14 9,782.70 -- -- 388.72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 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不适用 (分具体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 不适用 变化的情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 不适用 及使用进展情况 1.原“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升级项目”:项目实施地点由绍兴市上虞区梁湖工业园区倪禄路 5 号变更为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开发区南片高端装备智造产业聚集区。 施地点变更情况 2.原“浙江昊龙电气有限公司年产 1,600 万件园林机械关键零部件新建项目”:项目实施地点由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东一区变更为杭州 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南片高端装备智造产业聚集区。 1.原“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升级项目”:项目实施方式由现有厂房升级建设项目变更为购置土地新建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2.原“浙江昊龙电气有限公司年产 1,600 万件园林机械关键零部件新建项目”:项目实施方式由现有土地建设项目变更为购置土地建设项目。 施方式调整情况 3.浙江昊龙电气有限公司年产 1,800 万件汽车精密铝压铸零部件新建项目:项目实施方式由新建厂房实施变更为在改建后的现有厂房实施。 根据 2018 年 4 月 26 日召开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自有资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 金的议案》,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本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对募投项目累计已投入 2,236.24 万元,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 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2,236.24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置换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由其出具《关于浙江 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18〕3447 号)。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不适用 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浙江昊龙电气有限公司年产 1,800 万件汽车精密铝压铸零部件新建项目结项后节余募集资金 2,298.40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 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原因: 1.公司在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过程中,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谨慎使用募集资金,并结合实际市场情况,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 项目总体目标和质量的前提下,优化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合理配置资源, 积极推进落实采购降本, 降低项目建设成本,节约了部分募集资 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金支出。 2.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公司使用了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的部分款项, 因此,公司以部分自有资金投入了该募投项目。 3.公司依法对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了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取得了一定的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 12,613.29 万元,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将按计划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用途及去向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 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 不适用 情况 附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变 更 后 项目 截 至 期 末实 截 至 期 末投 变 更后的项 目 对应的原承诺项 本 年 度 实际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 本 年 度实 是否达到预 变更后的项目 拟 投 入 募集 际 累 计 投 入 资进度(%) 可 行性是否 发 目 投入金额 用状态日期 现的效益 计效益 资金总额(1) 金额(2) (3)=(2)/(1) 生重大变化 浙江锋龙电气股 浙江锋龙电气股 份有限公司研发 份有限公司研发 3,987.65 283.74 1079.29 27.07% 2022 年 04 月 30 日 - 不适用 否 中心新建项目 中心升级项目 浙江锋龙电气股 浙江昊龙电气有 份有限公司年产 限 公 司 年 产 1,600 万件 园林 1,600 万件 园林 12,371.19 1095.16 4,219.52 34.11% 2022 年 04 月 30 日 - 不适用 否 机械关键零部件 机械关键零部件 新建项目 新建项目 浙江昊龙电气有 浙江昊龙电气有 限 公 司 年 产 限 公 司 年 产 1,800 万件 汽车 1,800 万件 汽车 6,523.93 570.24 4,483.89 68.73% 2021 年 04 月 30 日 388.72 不适用 否 精密铝压铸零部 精密铝压铸零部 件新建项目 件新建项目 合计 -- 22,882.77 1949.14 9,782.70 -- -- 388.72 -- -- (一) 原“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升级项目”变更情况 考虑到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南片高端装备智造产业聚集区的工业用地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 有着更加便捷的交通区位条件、完备的配套设施和良好的地质条件,有利于公 司引进研发相关人才,项目实施地点由绍兴市上虞区梁湖工业园区倪禄路 5 号 变更为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南片高端装备智造产业聚集区,将实施方式 由现有厂房升级建设项目变更为购置土地建设项目;考虑到购置土地建设存在 一定的周期,将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由 2020 年 4 月 30 日调整到 2021 年 4 月 30 日。 上述调整情况已经公司 2019 年 4 月 29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 事会第二次会议和 2019 年 5 月 21 日召开的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由于通过购置土地建设厂房的实施方式本身建设周期较原先方式更长,需要更 周全且因地制宜地规划和利用好地块优势,根据与相关政府主管部门协调和进 度研究后,公司预计需要将研发中心新建项目的完成时间由 2021 年 4 月 30 日 推迟至 2022 年 4 月 30 日。项目延期调整情况已经公司 2020 年 7 月 16 日第二 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 原“浙江昊龙电气有限公司年产 1,600 万件园林机械关键零部件新建项目” 变更情况 结合目前国际国内经济形势及贸易环境的变化,基于合理、科学、审慎利用募 集资金的原则,将项目的完成时间由 2020 年 4 月 30 日调整到 2021 年 4 月 30 日。考虑到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南片高端装备智造产业聚集区的工业用 地有着更加便捷的交通区位条件、完备的配套设施和良好的地质条件,能够为 公司引进高层次人才、便利客户来访、提高原材料供应效率和提高管理效率带 来帮助,将项目实施地点由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东一区变更为杭州湾上 虞经济技术开发区南片高端装备智造产业聚集区;项目实施方式由现有土地建 设项目变更为购置土地建设项目。由于公司主营业务园林机械零部件研发、生 产和销售在园林机械市场具有较强的品牌优势,由本公司实施该项目,能够提 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效率和资金使用率,故将该项目的实施主体由浙江昊 龙电气有限公司变更为本公司。 项目完成时间的延期已经公司 2019 年 1 月 8 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项目实施方式、实施地点、实施主体的变 更已经公司 2019 年 4 月 29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 会议和 2019 年 5 月 21 日召开的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由于通过购置土地建设厂房的实施方式本身建设周期较原先方式更长,需要更 周全且因地制宜地规划和利用好地块优势,根据与相关政府主管部门协调和进 度研究后,公司预计需要将园林机械关键零部件新建项目的完成时间由 2021 年 4 月 30 日推迟至 2022 年 4 月 30 日。项目延期调整情况已经公司 2020 年 7 月 16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三) 浙江昊龙电气有限公司年产 1,800 万件汽车精密铝压铸零部件新建项目变 更情况 公司通过优化产线整合、合理规划区位、改造现有厂房达到募投项目要求,将 项目实施方式由新建厂房变更为改建现有厂房,并在改建后的厂房实施该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同时将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由 2020 年 4 月 30 日调整到 2021 年 4 月 30 日。 项目实施方式的变更已经 2019 年 1 月 8 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一 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和 2019 年 1 月 24 日召开的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项目完成时间的延期已经公司 2019 年 12 月 18 日第二届董事会五 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不适用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附表 3: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23,832.16 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7,970.60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7,970.6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 项目可行 是否已变更 截至期末累 截至期末投 项目达到预 本报告 是否达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 募集资金承诺 调整后投资 本报告期投 性是否发 项目(含部 计投入金额 资进度(3)= 定可使用状 期实现 到预计 募资金投向 投资总额 总额(1) 入金额 生重大变 分变更) (2) (2)/(1) 态日期 的效益 效益 化 承诺投资项目 年产 325 万套液压 2024 年 1 月 否 18,832.16 18,832.16 2,970.60 2,970.60 15.77% - 不适用 否 零部件项目 31 日 补充流动资金 否 5,000.00 5,000.00 5,000.00 5,000.00 100.00% - - 不适用 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23,832.16 23,832.16 7,970.60 7,970.60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合计 -- 23,832.16 23,832.16 7,970.60 7,970.60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 不适用 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不适用 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 不适用 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 不适用 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 不适用 情况 2021 年 2 月 5 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公开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本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对募投项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 目累计已投入 7,095,350.37 元,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7,095,350.37 元。上 换情况 述募集资金置换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由其出具《关于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 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1〕123 号)。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不适用 金情况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 公司已按照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承诺将 5,000.00 万元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由于相关专户将 额及原因 不再使用,公司办理了销户手续,将结余利息 48,774.34 元划转至公司一般户。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 16,042.68 万元,其中:剩余募集资金 12,542.68 万元存放于募集资金存款专户,3,500.00 万元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用于暂时购买理财产品。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将按计划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 不适用 题或其他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