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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锋龙股份: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2022-01-06  

                        证券代码:002931                  证券简称:锋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3
债券代码:128143                 债券简称:锋龙转债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
2021 年 11 月 15 日召开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
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30 日、2021 年 11 月 16 日刊登在指定
信 息 披 露 媒 体 《 中 国 证 券 报 》、《 证 券 时 报 》、《 证 券 日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4 号——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现将
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
下:

       一、员工持股计划基本情况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包括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以及法律法规允许
的其他方式。公司不以任何方式向持有人提供财务资助或为其贷款提供担保,亦
不存在第三方为员工参加持股计划提供奖励、资助、补贴、兜底等安排。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
    本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回购的锋龙股份 A 股普
通股股票。

    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1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并于 2021 年 8 月 21 日披露了《回购报告书》(公
告编号:2021-096)。2021 年 10 月 30 日,公司披露《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
到 1%暨回购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06),截至 2021 年 10 月 28 日,公
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3,180,077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1.60%,最高成交价为 14.23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2.20
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 41,804,558.14 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已
实施完成。

    本员工持股计划通过非交易过户方式过户的股份数量为 3,180,077 股,均来
源于上述回购股份。

    (三)购买价格和定价依据

    本员工持股计划受让公司回购账户股份的价格为 6.58 元/股,为公司回购股
份均价(13.15 元/股)的 50.04%。

    二、员工持股计划认购和非交易过户情况

    (一)账户开立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
立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专用证券账户,证券账户名称为“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
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二)员工持股计划认购情况

    根据《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本员工持股计划
设立时资金总额不超过 2,092.4907 万元,以“份”作为认购单位,每份份额为
1.00 元,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份数上限为 2,092.4907 万份。

    本员工持股计划实际认购资金总额为 20,924,906.66 元,实际认购份额为
20,924,906.66 份,实际认购份额未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拟认购份额上限。
    (三)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5 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
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开立的“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
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 3,180,077 股公司股票已于 2022 年 1 月 4 日非交易过户至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过户价格为
6.58 元/股,过户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 1.60%。公司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
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总数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单个员工所持员工持股计
划份额所对应的公司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 120 个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
并且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本员工持
股计划所获标的股票分三期解锁,解锁时点分别为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
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满 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每期解锁的标
的股票比例分别为 40%、30%、30%,各年度具体解锁比例和数量根据公司业绩
指标和持有人考核结果计算确定。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关联关系及一致行动关系的认定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夏焕强先生、王思远先生持有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董剑刚先生代为持有本计划预留份额。以上持
有人与本员工持股计划存在关联关系。除此之外,本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其他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夏焕强先生、王思远先生自愿放弃其在持有人会议的提
案权、表决权,并已承诺不担任管理委员会任何职务。同时,夏焕强先生、王思
远先生自愿放弃其通过本计划所持标的股票的表决权,但享有相应的分红权、配
股权、转增股份等资产收益权。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董剑刚先生仅为预留份额代持而不享有该
部分份额对应的权益,该些权益包括但不限于收益权及表决权。

    综上所述,本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四、员工持股计划的会计处理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的规定: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
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
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应当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
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
积。公司将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的规定进行相应的会计
处理。

    本员工持股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
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五、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于 2022 年 1 月 4 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
方式召开和表决。会议审议通过《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
划管理办法》,并据此设立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选举产生本员
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管理委员会委员未在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单位
担任职务,不属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且与前述主体不存在关联关系。会议同意授权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
会办理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
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相关公告。

       六、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
书》

    特此公告。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