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锋龙股份: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持续督导培训报告2022-01-18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持续督导培训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南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
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锋龙股份”或“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
荐机构,依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6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的要求和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本着审慎和勤勉尽责的原则,委派本
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和持续督导专员对锋龙股份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和中层管理人员进行了持续督导培训,现将培训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基本情况
    (一)培训时间:2022 年 1 月 7 日
    (二)培训地点:锋龙股份 1 楼会议室
    (三)培训人员:王继亮、肖霁娱
    (四)培训对象: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法定代表人、部分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和中层管理人员
    (五)培训内容:
    保荐机构通过现场授课的方式对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中层
管理人员进行了培训,本次培训内容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的股票减持限制性规定,以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人员的责任与义务、行为规范等,通过案例分析方式
加深对相关规则制度的理解。
    二、上市公司的配合情况
    保荐机构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工作过程中,公司积极予以配合,保证了培训
工作的有序进行,达到了良好的效果。
    三、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成果
    现场培训期间,接受培训人员认真配合保荐机构的培训工作,并积极进行交
流沟通,保证了本次培训的顺利开展。通过本次培训,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中层管理人员对股票减持的限制性规定有了更
为深刻的理解,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人员的
责任与义务、行为规范等问题有了更为明确的认识。本次持续督导培训总体上提
高了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中层管理人员的规范运作意识,本次培训
达到了预期的目标,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持续督导培训报告》的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王继亮                        何泉成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