锋龙股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3-04-22
证券代码:002931 证券简称:锋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5
债券代码:128143 债券简称:锋龙转债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1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
称“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的通知”(财
会〔2022〕31 号)进行会计政策的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对以前年度追
溯调整,不会对当期财务报表产生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2022 年 11 月 30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财会〔2022〕
31 号,以下简称“解释 16 号”)。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
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后续发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解释 16 号。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
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
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变更日期
1、解释 16 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
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关于发行方分类为
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
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执
行。
二、变更会计政策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无需对以前年度追溯调整,不会对当期财务报
表产生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进行的调整,变
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
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
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本
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
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此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
进行的合理变更,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的财务状
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权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