锋龙股份: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吴晖)2023-04-22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吴晖)
本人作为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于
2022 年度任期内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的
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充分发挥自己作为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
司、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现将本人 2022 年度任期内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式 是否连续两次未
独立董事 本报告期应参 委托出席董 缺席董事 出席股东
董事会次 参加董事会 亲自参加董事会
姓名 加董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会次数 大会次数
数 次数 会议
吴晖 2 0 2 0 0 否 2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在召开董事会前主动了解并获取做出决策所需的相关
资料,详细了解公司整体生产运作和经营情况,为董事会的决策做了充分的准
备工作。本人认为,2022 年度任期内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符合法定要求,对重大事项履行了合法有效的决策程序,并由独立董事提出专
业、独立的意见和建议。本人任职期间对公司报告期内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
其他事项认真审议后,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报告期任职期间,本人与其他独立董事根据《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
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就公司有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情况如下:
日期 会议 发表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事项 意见类型
关于追加确认 2021 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 2022 年度日
明确同意
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2022 年 1 第二届董事会
关于追加确认 2021 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 2022 年度日
月 25 日 第二十次会议 明确同意
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明确同意
关于续聘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明确同意
关于确认超额利润奖励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明确同意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明确同意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
明确同意
意见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明确同意
关于续聘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明确同意
关于 2022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明确同意
关于 2022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明确同意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明确同意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明确同意
第二届董事会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的独立意
2022 年 4 明确同意
第二十一次会 见
月 21 日
议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明确同意
的独立意见
关于杜商精机(嘉兴)有限公司 2021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
明确同意
说明的独立意见
关于确认超额利润奖励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明确同意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明确同意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明确同意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明确同意
关于 2021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
明确同意
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关于 2021 年度证券投资情况的专项意见 明确同意
关于 2021 年度衍生品交易及风险控制情况的专项意见 明确同意
三、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一)审计委员会
报告期任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根据《公
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的有关
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及时召集审计委员会会议,审阅公司编制的定期报告,了
解公司财务状况与经营情况;听取内部审计部门的工作报告及工作计划,确保对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与存放、对外投资等重大事项运作规范;关注公司内部控制的
有效性及其实施情况,监督指导内部审计部门工作;协调外部审计机构与内部审
计部门工作。
(二)战略委员会
报告期任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成员,了解并探讨公
司经营状况和发展前景,对公司的经营战略和投资事项进行研究,为公司持续、
稳健发展提供了战略层面的支持。
(三)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报告期任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会同其
他委员认真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和薪酬方案,不断探讨完善绩效
考核体系。
四、在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2 年本人对公司进行了实地现场考察,听取公司管理层对于经营状况和
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并实时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并利用自
己的专业优势,为公司未来经营和发展提出合理化的意见和建议。同时,本人积
极关注传媒、网络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
掌握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动态。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作的工作
(一)公司信息披露情况。本人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按
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尤
其是财务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二)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对于需董事会审议的议案,本人都进行了深
入的研究和认真的审核,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广
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三)提升自身履职能力。为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勤勉学习相关法
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涉及到规范公司治理、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方面
的政策、制度和其他公司经营相关法律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以加强和提高对公司
和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的保护意识。
六、其他工作
(一)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二)未有提议聘任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三)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本人已于 2022 年 5 月换届离任,在此对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管理层在我
履行职责过程中给予的配合和支持,表示感谢!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吴晖
2023 年 4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