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晶股份: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2019-01-03
证券代码:002943 证券简称:宇晶股份 公告编号:2019-006
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8年12月28日,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
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资金置换前期投入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自筹资金3,856.55万元,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入和置换情况如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605 号)核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
行不超过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500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7.61 元,
共计募集资金 440,25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398,275,600.00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众环验字[2018]110013 号《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
限公司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募集资金到账后,已
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
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将投资于下述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人民币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1 研发中心扩建项目 6,389.51 6,292.09
2 多线切割机、研磨抛光机扩产项目 13,975.00 13,761.91
3 智能装备生产项目 20,079.73 19,773.56
合计 40,444.24 39,827.56
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之前,为不影响项目建设进度,本公司已用自筹资金预
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截止2018年11月30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合计3,856.55万元,具体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募集资金计 以自筹资金
序号 项目名称 拟置换金额
划投入总额 投入金额
1 研发中心扩建项目 6,292.09
2 多线切割机、研磨抛光机扩产项目 13,761.91
3 智能装备生产项目 19,773.56 3,856.55 3,856.55
合计 39,827.56 3,856.55 3,856.55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专项鉴证报告(众环专字[2018]110088号),同意公司以募
集资金人民币3,856.55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
二、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实施
1、依据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已由公司
先行支付的资金,待募集资金到位后按要求履行相关程序后予以置换。
2、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专项鉴证报告(众环
专字[2018]110088 号)《关于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
投项目的鉴证报告》的审核,截至 2018 年 11 月 30 日止,公司以自有资金预先
投入募投项目的可置换金额为人民币 3,856.55 万元。
3、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指引的规定,公司拟以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有资金
3,856.55 万元。
4、本次实施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有资金符合发行申请文件的内容,且
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少于 6 个月。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意见
(一)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自筹资金的行为,有利于公司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未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
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
筹资金 3,856.55 万元。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提交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使用募集资
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阅,并发表独立意见如
下: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
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未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
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并且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3,856.55 万元等额置换预先投入募
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
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已明确发表了同意意
见,并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审核,履行了必要
的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
订)》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保荐机构对宇晶股份
实施该事项无异议。
四、 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
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专项鉴证报告(众环字
(2018)110088 号)《关于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
项目的鉴证报告》;
5、《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12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