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晶股份:独立董事关于2019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1-16
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2019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作为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依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年修正)》(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以下简称“《规范
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湖南宇晶机器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就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
审议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的议案》,在查阅公司提供的
有关资料、了解有关情况后,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对募投项目实施方式的变更,未实质性地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这
种变更是公司基于实际情况而作出的调整,是出于未来公司发展的考虑,符合公
司募投项目建设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
本次募投项目实施方式的变更没有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关于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
况。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对募投项目实施方式的变更,并同意将《关于变更部分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页为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相
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签字:
张华桂 孙 倩 田迎春
2019 年 1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