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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宇晶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4-10  

						                     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
公司的独立董事,承诺独立履行职责,未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公
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现对公司相关
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并听取公司管理层的说明后,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
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编制的《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真实、
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 2018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
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其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法、违规情形。

    二、关于公司《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公司《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及运行情况。公司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初步制定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制
度,且各项制度能够得到有效执行,对公司的规范运作起到了较好的监督、指导
作用,公司内部控制体系不存在明显薄弱环节和重大缺陷。
    三、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状况和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公
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上市后三年内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充分考虑了股东特
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同意公司的利润分配预案。
    四、关于公司续聘 2019 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业务从业
资格,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审
计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公司董事会对续聘审计机构的
决定合理且决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中审
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9 年外部审计机构。
    五、关于确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18 年度的薪酬的确认发放与 2019 年度薪酬政策
的制定综合考虑了公司 2018 年度盈利情况、个人业绩指标完成情况,同时,充
分考虑了公司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及公司未来发展规划等综合因素,符合《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因此,我们同意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的相关薪酬。
    六、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发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合理
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
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七、关于公司2019年度拟向银行申请授信及提供担保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以土地、房产为抵押以及公司董事长杨宇红先生为公
司提供无偿连带责任担保向银行申请授信,有利于公司获得生产经营业务发展所
需的流动资金,支持公司良性发展,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
及股东利益的行为,因此同意本次授信与担保事项。
    八、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和对外担保等情况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2003〕56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
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和〔2005〕120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外担保
行为的通知》等的要求和规定,对公司 2018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
金和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核查,并发表以下独立意见:1、报告期内,
未发现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2、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未发生任何形式的对外担保事项,也没有以前期间发生但延续
到报告期的对外担保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
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张华桂                 孙   倩               施    炜




                                                     2019 年 4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