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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宇晶股份: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9-04-10  

						证券代码:002943           证券简称:宇晶股份           公告编号:2019-035


                       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9日召开了第
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
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
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1、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 2017 年颁布的《企业会
 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
 计》(财会[2017]9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
 [2017]14号)要求自2019年1月1日起在境内上市公司执行。
     2、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
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规定和要求,对公司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修
订。2018年9月7日,财政部发布的《关于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告格式有关问
题的解读》。
      (二)变更日期
     根据财政部上述通知及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公司于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
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三)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1、本次变更前,公司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

各项具体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
。
    2、本次变更前,公司财务报表格式按照财政部于2017年12月发布的《关于
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的规定执行。
    (四)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1、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2017年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

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
《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
报》。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
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2、 本次变更后,公司执行财政部2018年6月15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
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
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财政部新修订的金融工具相关准则、新修订的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
则修订内容主要包括:
         1.以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
作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
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以公允价
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

   2.将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已发生损失法”修改为“预期损失法”,要求
考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从而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
准备;
   3.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
益进行处理,但该指定不可撤销,且在处置时不得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
公允价值变动额结转计入当期损益;
   4.进一步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
   5.套期会计准则更加强调套期会计与企业风险管理活动的有机结合,更好地
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根据衔接规定,企业应当按照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列报金融工具相关信息,
企业比较财务报表列报的信息与本准则要求不一致的,不需要按照金融工具准则
的要求进行追溯调整。公司将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调整列报金融工具相关
信息,包括对金融工具进行分类和计量(含减值)等,对2019年期初留存收益和
其他综合收益产生影响,但对公司净利润、总资产和净资产不产生重大影响。公
司在编制2019年各期间财务报告时,调整当年年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及财
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二)财务报表格式变更
    财政部于2018年6月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
的通知》(财会[2018]15号),本公司根据相关要求按照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编
制财务报表,影响如下: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1)资产负债表中“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     1、“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项目,

项目,合并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应    合并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

收利息”、“应收股利”项目并入“其他应收款”    本期末余额 199,544,501.19 元,上期末

项目列报; “固定资产清理”项目并入“固定资     余额 162,308,558.13 元;

产”项目中列报; “工程物资”项目并入“在建     2、“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项目,

工程”项目中列报; “应付票据”和“应付账       合并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

款”项目,合并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        本期末余额 112,832,481.66 元,上期末

目; “应付利息”、“应付股利”项目并入“其他   余额 112,092,287.84 元;

应付款”项目列报; “专项应付款”项目并入       3、其他会计科目的调整对本公司财务

“长期应付款”项目中列报                        报表无影响

(2)在利润表中新增“研发费用”项目,将原

“管理费用”中的研发费用重分类至“研发费        调减“管理费用”本期金额

用”单独列示;在利润表中财务费用项下新增        19,736,887.40 元,上年金额

“其中: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项目,比较      14,566,949.80 元,重分类至研发费用

数据相应调整

(3)股东权益变动表中新增“设定受益计划变动
                                                对本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额结转留存收益”项目,比较数据相应调整
    本公司根据上述列报要求相应追溯重述了比较报表。
    除上述项目变动影响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影响财务报表的列报项目,对
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无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
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后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项目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核查,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发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
行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
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及发布的最新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进行会计政策的变更,
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的相关规定,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