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晶股份: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2019-08-22
证券代码:002943 证券简称:宇晶股份 公告编号:2019-061
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21 日召开的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现将有
关延期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605 号)核准,公司获准公开发行不超过
2,500 万股新股。本次发行股份总数为 2,500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7.61 元,
共计募集资金 44,025.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39,827.56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
并由其出具众环验字[2018]110013 号《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
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
储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首发募集资金的分配及使用计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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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总投资 拟投入募集资
序号 项目名称 计划完工时间
(万元) 金(万元)
1 研发中心扩建项目 6,389.51 6,292.09 2020 年 7 月 31 日
多线切割机、研磨抛
2 13,975.00 13,761.91 2019 年 7 月 31 日
光机扩产项目
3 智能装备生产项目 20,079.73 19,773.56 2020 年 7 月 31 日
合计 40,444.24 39,827.56
二、募集资金截止 2019 年 6 月 30 日的使用情况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截止 2019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中心扩建项目”和
“智能装备生产项目”已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分别为 215.00 万元和 9,069.61 万元,
厂房、研发中心等土建工程正在建设中,原计划达到可使用状态时间为 2020 年 7
月 31 日。“多线切割机、研磨抛光机扩产项目”计划投入募集资金投资总额为
13,761.91 万元,该项目目前暂未投入,原计划达到可使用状态时间为 2019 年 7 月
31 日。
公司拟将“多线切割机、研磨抛光机扩产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
自 2019 年 7 月 31 日延至 2020 年 7 月 31 日。该项目在前期虽经过充分的可行性论
证,但实际执行过程中受到行业技术不断升级等因素影响,公司在设备采购选型
方面进行了更趋于严谨的调整,设备订购出现拖延,不能如期达到可使用状态。
本次延长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是为了确保募投项目的实施质量,
降低募集资金的投资风险,保障资金安全合理运用。本次调整是公司本着对投资
者负责及谨慎投资的原则,经审慎研究,综合公司实际业务发展状况和市场需求
变化而进行的适当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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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所作出的
审慎决定。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延期未改变项目建设的内容、投资总额、
实施主体,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募投项目延期的意见
(一) 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符合公司募集资金使
用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募投项
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上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
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
同意公司将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
(二) 监事会意见
2019 年 8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未改变公司募集资金的
用途和投向,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建设内容未发生变化,募投项目实施的环境及
背景均无重大变化。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也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同意公司将部分募投项目延期。
(三) 保荐机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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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本次对部
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延期不属于项目的实质性变更,未改变项目建设的内容、
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改变或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基于上述情况,保荐机构对
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
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8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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