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晶股份:关于公司聘任财务总监及审计部负责人的公告2019-08-22
证券代码:002943 证券简称:宇晶股份 公告编号:2019-062
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聘任财务总监及审计部负责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内部经营管理需要,经
董事会审慎考虑,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现调任
公司财务总监刘令华女士为公司审计部负责人,因工作原因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
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刘令华女士的调任自公司董事
会审议之日起生效,任期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
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刘令华女士辞去财务总监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进
行。刘令华女士在担任公司财务总监期间勤勉尽责、认真履职,公司董事会对刘
令华女士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杨宇霞女士于 2015 年 5 月 28 日至 2017 年 4 月 26 日任公司财务总监,鉴于
杨宇霞女士在公司管理方面具有丰富的从业经验,熟悉公司相关业务,同时因刘
令华女士调任公司审计部负责人,为保障公司财务工作的顺利开展,经公司董
事长兼总经理杨宇红先生提名并经公司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2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任财务总监及审
计部负责人的议案》,同意聘任杨宇霞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简历详见附件),任
期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杨宇霞女士自 2017 年 4 月 26 日辞去财务总监后,其本人、配偶及其子女
未买卖公司股票。
杨宇霞女士具备了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未发现有
《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财务总监的情况。经了解,杨宇
霞女士教育背景、工作经历能够胜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职责要求,有利于公司的规
范运作。
特此公告。
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8 月 21 日
附件:简历
杨宇霞女士,1963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
历,会计专业。1981 年至 1992 年期间,担任宁乡县回龙铺区肉食站出纳,1993
年至 2000 年期间,担任宁乡县饮食公司物价员、商场经理;2002 年 4 月年 2015
年 5 月,任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材料会计、出纳、部长;2015 年 5 月至
2017 年 4 月,任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7 年 4 月至今,任湖
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任职。
截止到目前,杨宇霞女士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杨宇红先生
为兄妹关系,与公司董事杨佳葳先生为姑侄关系。除此之外,杨宇霞女士与其他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
联关系。杨宇霞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
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
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
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
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刘令华女士,1969 年 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
会计师。1991 年至 1999 年任职于益阳金鹿机械制造厂,2000 年至 2012 年 6 月
担任湖南宇晶机器实业有限公司财务部主管会计;2012 年 6 月至 2015 年 5 月,
担任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5 年 6 月至 2017 年 4 月,担任湖
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主管会计;2017 年 4 月至今,担任湖南宇晶机器股份
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任职。
截止到目前,刘令华女士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其他持有
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
系。刘令华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
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
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
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