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晶股份: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2020-01-21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湖南宇晶
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宇晶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持
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
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605号)核准,公司于2018年11月20日完成
了人民币普通股A股的发行,其中社会公众投资者认缴公司公开发行的2,500万股
A股股票,股款以人民币现金缴足,募集资金总额计为人民币44,025.00万元。上
述募集资金总额扣除承销费用人民币2,907.31万元后,公司收到募集资金人民币
41,117.69万元,扣除由公司支付的其他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1,290.13万元后,实
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9,827.56万元。截至2018年11月26日,上述人民币普通
股A股股票发行及募集资金的划转已经全部完成,募集资金业经中审众环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众环验字(2018)110013号验资报告。
根据《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
公司本次发行后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投入以下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万元) 拟投入募集资金(万元)
1 研发中心扩建项目 6,389.51 6,292.09
多线切割机、研磨抛光机
2 13,975.00 13,761.91
扩产项目
3 智能装备生产项目 20,079.73 19,773.56
合计 40,444.24 39,82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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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3月15日,公司募投项目之一“研发中心扩建项目”实施主体由宇晶
股份变更为全资子公司宇晶长沙,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
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实际用于募投项目支出16,844.84万元,运用
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本金余额为0.00万元,进行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3,900.00万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19,850.45万元(包含利息净额以及理财收益)。
三、募集资金暂时闲置的原因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
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四、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情况
2019年3月1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董事会、
监事会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
使用不超过3,9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
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截至2020年1月16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人民币
3,900万元提前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五、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具体情况
根据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
用效率,确保股东利益最大化,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
司计划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5,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按银行同期贷款
基准年利率4.35%计算,预计可节约财务费用约217.50万元。资金使用期限自董
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将及时、足额归还到募集资金专项账
户。如因募投项目资金使用加快,公司将以自有资金、银行贷款等提前归还,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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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保项目进展。
六、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情况而
作出的审慎决定,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可提高募集资金
使用效率,确保股东利益最大化,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
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及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将严格遵
守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与外部监督,确保募集资
金使用的合法、有效。
七、公司关于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说明与承诺
公司在过去十二个月内未进行风险投资,并承诺在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风险投资,不对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
助,不参与投资或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设立投资基金。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
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
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公司承诺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做好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工作。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
的审批程序;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系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
生产经营,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
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涉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
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本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未超过12个月;公司过去12个月
内未进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所界定的风险投
资,并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该类风险投资、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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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已归还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
集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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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杨小雨 王 鹏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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