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晶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07-01
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作为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依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年修正)》、《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湖
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对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符合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的有关规定,
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
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上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
二、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方式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
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
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履
行了必要的法定程序,因此,同意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该
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页为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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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华桂 孙 倩 施 炜
2020 年 6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