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晶股份: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0-07-24
证券代码:002943 证券简称:宇晶股份 公告编号:2020-057
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7月23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①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20年7月23日上午9:15—9:25,9:30
—11:30,下午13:00—15:00。
②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0年7月23日上午9:15—下午15:00期间
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湖南省益阳市长春经济开发区资阳大道北
侧01号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杨宇红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9 人,代表股份 50,210,05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 50.210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45,206,15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 45.206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5,003,9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5.0039%。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6,313,65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 6.313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1,309,75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 1.3098%。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5,003,9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5.0039%。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
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议案表决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二)议案表决结果
1、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0,210,0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313,6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胡家军、陈国红;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
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
符合《公司法》、《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7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