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晶股份: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持续督导培训情况报告2020-11-13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持续督导培训情况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湖南
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宇晶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2014 年修订)》
的要求,对宇晶股份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上市公司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等相关人员进行了培训,现将培训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基本情况
(一)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保荐代表人:杨小雨、赵耀
(三)培训实施人员:杨小雨、周聪
(四)参加培训人员: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
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等相关人员
(五)培训时间:2020 年 10 月 27 日下午
(六)培训对应期间:2020 年度
(七)培训主要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 修订)》、《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
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二、培训内容简介
1、介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 修订)》的主要变化,包括全面
推行证券发行注册制度、显著提高证券违法违规成本、完善投资者保护制度、进
一步强化信息披露要求、完善证券交易制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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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讲解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中关
于董监高和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信息披露、募集资金管理等方面的内容。
3、讲解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
持股份实施细则》中关于董监高和实际控制人减持公司股份的具体规定。
三、培训效果
培训期间,接受培训人员认真配合保荐机构的培训工作,并积极进行交流沟
通,保证了本次培训的顺利开展。保荐代表人通过对前述内容的讲解,加深了公
司及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上市公司相关监管政策的理解,
增强了公司及上述人员规范运作、信息披露、合规交易等方面的意识,取得了良
好的培训效果。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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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持续
督导培训情况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杨小雨 赵 耀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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