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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宇晶股份: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2020-11-27  

                          证券代码:002943        证券简称:宇晶股份         公告编号:2020-082



                      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 1,308,750.00 股,涉及 2 名股东,占公司股

份总数的 1.3088%。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0 年 11 月 30 日(周一)。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1、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605 号)核准,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

于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 深证上[2018]586

号)同意,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5,000,000.00 股,并于 2018 年 11 月 29 日在深圳证券

交易所中小板持牌上市。

    2、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 75,000,000.00 股,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后总股本为 100,000,000.00 股。公司自上市以来,未实施配股、资本公积或

盈余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况,股份未发生变动,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

100,000,000.00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 48,456,025.00 股(含高管锁定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48.4560%,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51,543,975.00 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 51.5440%。其中尚未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 48,155,125 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 48.1551%。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为杨武民、邓湘浩,共 2 名境内自然人股东。

上述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公司招股说明书及上市公告书中做出的承诺具

体内容如下:

      “在公司任职的主要发起人股东杨武民、邓湘浩承诺: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

起 24 个月之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于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

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

的股份。在本人所持公司股票锁定期满后,如减持公司股票,每年减持不超过上

一年末所持股票数量的 25%。”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做出的上述各项承诺,均不存在非

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也未对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存在违规

担保的情形。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20 年 11 月 30 日(星期一)。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 1,308,750.00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1.3088%。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 2 名自然人股东。

      4、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
                                                                单位:股
                       所持首次公开发行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
 序号      股东名称    前已发行股份限售                         备注
                                                数量
                           股份总数
  1         杨武民           649,375.00         649,375.00

  2         邓湘浩           659,375.00         659,375.00

         合计              1,308,750.00       1,308,750.00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宇晶股份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

上市流通时间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公司

限售股份持有人均严格履行了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时做出的承诺;截至

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保荐机构对本次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本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关于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

核查意见。




                                               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11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