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晶股份:关于对公司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20】第214号)之评估机构核查意见2020-12-18
关于对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
(中小板问询函【2020】第 214 号)之评估机构核查意见
深交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
函》(中小板问询函【2020】第 214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的相
关要求,本公司对有关问题进行认真分析,现对《问询函》中提及的
问题回复如下:
2、本次交易主要资产为土地使用权和房屋建筑物,请公司结合
资产评估情况,说明土地使用权、房屋建筑物的评估作价及增值合理
性,并将评估作价与相近区域可比市场价格进行对比,说明是否存在
较大差异,交易价格是否公允。请评估机构核查发表意见。
回复:北京亚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宇晶公司委托,对其持有
的待处置房屋建筑物及一宗土地使用权等资产进行了评估,土地及房
屋评估结论如下表: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值额 增值率%
科目名称
原值 净值 原值 净值 原值 净值 原值 净值
房屋建筑物类 1,198.18 587.86 1,561.46 1,037.07 363.28 449.21 30.32 76.41
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 233.01 166.99 849.63 849.63 616.62 682.64 264.63 408.79
合计 1,431.19 754.85 2,411.09 1,886.70 979.9 1,131.85 68.47 149.94
其中对使用权评估采用了基准地价修正系数法,增值的原因是土
地所在位置基础设施完善及当地基准地价的修正更新上调后,导致了
无形资产中土地使用权评估增值;对房屋建筑物评估采用了重置成本
法,增值的原因是房屋建筑物重置成本上涨及会计折旧年限短于评估
计算的经济使用年限导致评估增值。
评估机构查询了益阳市资阳区长春镇 2018 年至 2020 年工业用地
的交易案例如下表:
金额单位:万元/公顷
土地 土地使 土地
序号 电子监管号 项目名称 成交时间 成交价格
用途 用年限 级别
益阳市资阳区迎风桥镇黄
4309022020 工业
宗地 1 花仑村,长常高速公路以 2020/5/20 30 三级 181.8
B00156 用地
南、三一九国道以北
4309022020 益阳市资阳区长春镇流源 工业
宗地 2 2020/5/19 10 三级 85.51
B00169 桥村 用地
4309022020 益阳市资阳区长春镇流源 工业
宗地 3 2020/5/19 10 三级 82.55
B00146 桥村 用地
益阳市资阳区长春镇白鹿
4309022019 2019/12/1 仓储
宗地 4 铺村及益阳长春经济开发 50 二级 336.52
B00217 6 用地
区南丰资产管理委员会
4309022019 益阳市资阳区长春镇新祝 工业
宗地 5 2019/11/4 30 一级 227.89
B00127 村 用地
4309022019 益阳市资阳区长春镇新祝 工业
宗地 6 2019/11/4 30 一级 224.51
B00130 村 用地
4309022019 益阳市资阳区长春镇新源 工业
宗地 7 2019/11/4 30 一级 222.18
B00111 村(原流源桥村) 用地
4309022019 益阳市资阳区长春镇清水 工业
宗地 8 2019/3/4 50 一级 325.81
B00029 潭村 用地
4309022019 益阳市资阳区长春镇清水 工业
宗地 9 2019/3/4 50 一级 328.37
B00035 潭村 用地
宗地 4309022018 益阳市资阳区长春镇清水 2018/12/1 工业
50 一级 330.19
10 B00159 潭村、新祝村 1 用地
宗地 4309022018 湖南益阳长春经济开发区 工业
2018/2/1 50 一级 326.9
11 B00037 清水潭村 用地
待估 湘(2018)益 益阳市资阳区五福东路与 2020/11/3 工业
35.88 二级 275.4
宗地 阳市不动产 贺家桥南路交汇处西南角 0 用地
土地 土地使 土地
序号 电子监管号 项目名称 成交时间 成交价格
用途 用年限 级别
权第
0006415 号
从上表分析来看,待估宗地单价在一级与三级用地之间;与同为
二级地的宗地 4 交易单价有一定差异,原因有三:其一,待估宗地为
工业用地,而宗地 4 属于仓储用地,两者在用地性质上有一定的差别;
其二、待估宗地为处于居住、商业、政府办公、工业等综合用地板块,
不临主要交道干道,导致未来作为工业用地发展受到了一定程度制约,
而宗地 4 属于仓储用地,紧邻长张高速、319 国道及 319 省道便于车
辆快速进出,作为仓储用地区位优势很明显;其三,待估宗地剩余使
用年限为 35.88 年,而宗地 4 的设下年限为 50.00 年,存在年期修正
系数差异。
结合当地最新《益阳市市区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技术报告》
(基准日:2019 年 5 月 1 日)公告的待估宗地(权证号:湘(2018)益阳
市不动产权第 0006415 号)所属的二级工业用地为 280.00 万元/公顷,
待估宗地的评估单价为 275.40 万元/公顷,评估结论与二类工业用地
基准地价基本持平。
待估房屋建筑物属于工业厂房及配套设施,当地工业地产交易案
例少,可比性差,此次评估没有收集到同区域类似交易可比案例,故
无法与相近区域可比市场价格进行对比;评估专业人员核对了评估过
程中采用重置成本中估值指标、取费依据,认为评估依据充分,结论
合理。
经核查,土地使用权、房屋建筑物的评估作价及增值合理;土地
使用权评估作价与相近区域可比市场价格进行对比,不存在较大差异。
北京亚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2020 年 12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