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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宇晶股份: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21-04-29  

                          证券代码:002943            证券简称:宇晶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4


                       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召开
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
宇晶机器(长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宇晶长沙”)将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
计划及资金安全的情况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000.00 万元(含)的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605号)核准,公司于2018年11月20日完成

了人民币普通股A股的发行,其中社会公众投资者认缴公司公开发行的2,500万股

A股股票,股款以人民币现金缴足,募集资金总额计为人民币44,025.00万元。上

述募集资金总额扣除承销费用人民币2,907.31万元后,公司收到募集资金人民币

41,117.69万元,扣除由公司支付的其他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1,290.13万元后,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9,827.56万元。截至2018年11月26日,上述人民币

普通股A股股票发行及募集资金的划转已经全部完成,募集资金已经中审众环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众环验字(2018)110013号验资报

告。

   根据《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

公司本次发行后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投入以下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万元)     拟投入募集资金(万元)   建设期
  1      研发中心扩建项目               6,389.51                 6,292.09     2年
         多线切割机、研磨抛
 2                                     13,975.00                13,761.91    1年
         光机扩产项目
 3       智能装备生产项目              20,079.73                19,773.56    2年
             合计                      40,444.24                39,827.56

     注:1、2019年1月14日,公司召开的2019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2019年第一次监事
会会议和2019年1月31日公司召开的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资金实施方式的议案》,将实施地址变更为:益阳市长春经济开发区贺
家桥路以东、资阳路以北,对该募投项目进行重新规划,对原有建筑工程进行调整,变更为
直接购置两栋生产厂房(共计28,952.4㎡)和1栋倒班宿舍(计7,375.8㎡)。
     2、2019年3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将“研发中心扩
建项目”实际实施主体变更为全资子公司宇晶长沙,将实施地址变更为:长沙高新技术产业
开发区内长兴路与许龙路交叉的西北角区域。
     3、2019年8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将“多线切割机、研磨抛光机扩产项目”延期
至2020年7月31日。
       4、2020年6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和《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方式的议案》,将“研
发中心扩建项目”、“多线切割机、研磨抛光机扩产项目”和“智能装备生产项目”三个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均延期至2021年7月31日;将“研发中心扩建项目”变
更为公司和全资子公司宇晶长沙两个实施主体共同实施,将实施地点由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
发区内长兴路与许龙路交叉的西北角区域变更为长沙高新区雷高路与长延路交叉口西南角
联东U谷-长沙高新国际企业港第一期一区3#C102号楼1-4层和益阳市长春经济开发区资阳
大道北侧01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至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实际用于募投项目支出32,014.39万元,

运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本金余额为2,000.00万元,利用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000.00万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8,893.46万元(含募集资金

银行存款产生的利息并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以及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产

生的收益和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 2021 年 1 月 20 日,公司利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 万

元已全额返还至募集资金账户中。
    三、募集资金暂时闲置的原因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

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四、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 投资目的

    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使用

效率,增加公司收益。

    2、投资品种

    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必须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流动性好,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

    3、投资额度

    公司及宇晶长沙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000.00 万元(含)的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和投资额度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4、投资期限

    单个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

    5、决议有效期限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6、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及宇晶长沙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

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7、信息披露

    公司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包括现金管理投资产品的额度、期限、收益等。

    8、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投资产品的发行主体不得存在关联关系。

    五、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

法规、规则制度对使用募集资金投资产品的事项进行决策、管理、检查和监督,

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公司定期将投资情况向董事会汇报。公司将依据深交所

的相关规定,披露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投资与损益情况。

    1.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宇晶长沙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

关合同文件,包括(不限于)选择合适专业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

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

责组织实施。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

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及宇晶长沙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

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

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六、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及宇晶长沙在保证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闲置募集资金适度

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投资进展,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

和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

    七、履行的决策程序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已经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

保荐机构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八、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提交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及

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阅,并发表独

立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助于提高募

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保护

投资者合法权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 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并履行了规定的程序。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和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合法合规范围内使用闲置

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5,000.00 万元进行现金管理。

    九、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可

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影响公司

日常资金周转及公司业务的正常运营。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将在确保不影响公

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000.00万元(含)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授权的额度和有效期内,

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十、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宇晶长沙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
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及宇晶长沙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涉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

划的正常进行,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保荐机构对公司及全资子公

司宇晶长沙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十一、备查文件

    1、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