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43 证券简称:宇晶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4 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05月20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①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21年05月20日上午9:15—9:25, 9:30—11:30,下午13:00—15:00。 ②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1年05月20日上午9:15—下午15:00期间 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湖南省益阳市长春经济开发区资阳大道北 侧01号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杨宇红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8 人,代表股份 54,412,322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 54.412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48,402,55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 48.4025%。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6,009,772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6.0098%。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7,169,047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 7.169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1,159,275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 1.1593%。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6,009,77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6.0098%。 部分董事、监事、高管出席了本次会议,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胡家军、 顾慧律师见证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议案表决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二)议案表决结果 1、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4,412,32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169,04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述职。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4,412,32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169,04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4,412,32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169,04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4,412,32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169,04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4,412,32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169,04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6、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 2020 年度公司董事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4,412,32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169,04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7、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 2020 年度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4,412,32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169,04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8、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 2021 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政策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4,412,32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169,04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9、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 2021 年度公司监事薪酬政策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4,412,32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169,04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0、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4,412,32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169,04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会议股东或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2/3以上通过。 1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4,412,32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169,04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1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4,412,32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169,04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拟向银行申请授信及提供担保事项的 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4,412,32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169,04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4、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4,412,32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169,04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换届暨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15.01.候选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杨宇红先生 同意股份数:54,412,32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结 果:当选。 15.02.候选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杨佳葳先生 同意股份数:54,412,32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结 果:当选。 15.03.候选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张国秋先生 同意股份数:54,412,32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结 果:当选。 15.04.候选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罗群强先生 同意股份数:54,412,32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结 果:当选。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15.01.候选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杨宇红先生 同意股份数:7,169,04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15.02.候选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杨佳葳先生 同意股份数:7,169,04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15.03.候选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张国秋先生 同意股份数:7,169,04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15.04.候选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罗群强先生 同意股份数:7,169,04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1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16.01.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杜新宇先生 同意股份数:54,412,32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结 果:当选。 16.02.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江云辉先生 同意股份数:54,412,32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结 果:当选。 16.03.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唐曦先生 同意股份数:54,412,32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结 果:当选。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16.01.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杜新宇先生 同意股份数:7,169,04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16.02.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江云辉先生 同意股份数:7,169,04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16.03.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唐曦先生 同意股份数:7,169,04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1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四届监事会换届暨选举监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17.01.候选人: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曹振先生 同意股份数:54,412,32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结 果:当选。 17.02.候选人: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肖玉纯女士 同意股份数:54,412,32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结 果:当选。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17.01.候选人: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曹振先生 同意股份数:7,169,04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17.02.候选人: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肖玉纯女士 同意股份数:7,169,04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胡家军、顾慧; 3、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 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 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05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