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晶股份: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2021-08-27
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
承诺独立履行职责,未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
实际控制人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现对公司相关材料进行认真审
核,并在听取公司管理层的说明后,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
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编制的《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
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
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其存放、使用、管
理及披露不存在违法、违规情形。
二、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和对外担保等情况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2003〕56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
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和〔2005〕120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外担保
行为的通知》等的要求和规定,对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
用资金和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核查,
1、报告期内,我们未发现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情
况,也不存在以前期间发生延续至报告期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
资金的情况。
2、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1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贷款担保的议案》,同意为控
股子公司湖南益缘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益缘新材”)、控股子公司
湖南宇诚精密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宇诚精密”)和湖南宇一数控机床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宇一数控”)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为 10,000.00 万元的综
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担保额度签署有效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有
效。截止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实际提供了总计 1,800.00 万
元人民币的贷款担保,其中为控股子公司宇诚精密提供了 400.00 万元人民币的
贷款担保,为控股子公司益缘新材提供了 1,400.00 万元人民币的贷款担保;除
此之外,公司无任何形式的违规对外担保及对外担保事项,也无以前期间发生延
续到报告期的违规对外担保事项及对外担保事项。
独立董事:杜新宇、江云辉、唐曦
2021 年 8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