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43 证券简称:宇晶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3 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 关公告格式规定,现将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18 年 10 月 10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 许可[2018]1605 号文核准,本公司于 2018 年 11 月 20 日完成了人民币普通股 A 股的 发行,其中社会公众投资者认缴本公司公开发行的 2,500 万股 A 股股票,股款以人民 币现金缴足,募集资金总额计为人民币 44,025.00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总额扣除承销费 用人民币 2,907.31 万元后,本公司收到募集资金人民币 41,117.69 万元,扣除由本公 司支付的其他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 1,290.13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9,827.56 万元(以下简称“募集资金”)。截至 2018 年 11 月 26 日,上述人民币普 通股 A 股股票发行及募集资金的划转已经全部完成,募集资金业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众环验字(2018)110013 号验资报告。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1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A 股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产生利息并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 及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产生的收益共计人民币 1,182.24 万元。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37,033.43 万元,其中:以前年度使用募集 资金 32,014.39 万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5,019.04 万元,均投入募集资金项目。尚未 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 3,976.37 万元(含募集资金银行存款产生的利息并扣除银行手 续费支出,以及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产生的收益)。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湖南 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根据本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公司开设了专门的银行账户对募集资金进行专 户存储。所有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的支出,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或本公司预算范围内,先 由资金使用部门提出资金使用申请,经该部门主管领导签字后,报财务负责人审核,按 公司分级审批权限由总经理或董事长或其他有权领导审批同意后由财务部门执行。 (二)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和三方/四方监管情况 经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益阳资阳支行(账号 1912023029200052879)、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益阳资阳支 行 ( 账 号 43050167620500000366 ) 、 交 通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益 阳 分 行 ( 账 号 439899991010003083517)等银行开设了 3 个 A 股普通股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经本公 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拟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募集 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议案》,由全资子公司宇晶机器(长沙)有限公司在兴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长沙分行(账号 368150100100260033)开设了 1 个 A 股普通股募集资金存放专 2 项账户。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活期存款及银行理财存款余 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行 账号 余额 备注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1912023029200052879 62,382.95 活期存款 公司益阳资阳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43050167620500000366 883,973.30 活期存款 公司益阳资阳支行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39899991010003083517 14,758,032.28 活期存款 益阳分行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68150100100260033 24,059,299.21 活期存款 长沙分行 合计 39,763,687.74 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已注销。 公司开设了专门的银行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存储,于 2018 年 12 月 21 日与保荐机构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益阳资阳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 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与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益阳资阳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与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益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19 年 11 月 25 日,公司与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 沙分行、子公司宇晶机器(长沙)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上述签署的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 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且得到了切实履行。 2021 年 12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的议案》,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余额 (包含尚未 3 支付的合同余款及质保金)全部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 专户余额为准)。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余额全部用于永久补 充公司流动资金。 三、2021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湖南宇晶机器股份 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 2021 年度未发生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 实、准确、完整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 形。 特此公告。 附件: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3 月 30 日 4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39,827.56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5,019.04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无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无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7,033.43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无 是否已变 项目可行 承诺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 截至期末累 截至期末投入进 项目达到预 是否达 更项目, 调整后投 2021 年年 本年度实 性是否发 和超募资金投 承诺投资 计投入金额 度(%) 定可使用状 到预计 (含部分 资总额(1) 度投入金额 现的效益 生重大变 向 总额 (2) (3)=(2)/(1) 态日期 效益 变更) 化 承诺投资项 目: 1.研发中心扩 2021 年 12 否 6,292.09 6,292.09 592.69 4,143.62 65.85% — 不适用 否 建项目 月1日 2. 多 线 切 割 2021 年 12 机、研磨抛光 否 13,761.91 13,761.91 2,662.66 12,992.75 94.41% 1,055.44 不适用 否 月1日 机扩产项目 3.智能装备生 2021 年 12 否 19,773.56 19,773.56 1,763.69 19,897.06 100.62% 111.54 不适用 否 产项目 月1日 承诺投资项目 39,827.56 39,827.56 5,019.04 37,033.43 —— — 1,166.98 — — 5 小计 超募资金投 向: 无 超募资金投向 小计 合计 39,827.56 39,827.56 5,019.04 37,033.43 —— — 1,166.98 — — 一、“多线切割机、研磨抛光机扩产项目” 原计划达到可使用状态时间为 2019 年 7 月 31 日,因设备 选型升级等原因,不能如期达到使用状态,为了降低募集资金的投资风险,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保障资金安全合理运用,本着对投资者负责及谨慎投资的原则,现根据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实际建 设情况,经过谨慎的研究,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21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预计将“多线切割机、研磨抛光机扩产项目”延期至 2020 年 7 月 31 日。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 二、公司“研发中心扩建项目”、“多线切割机、研磨抛光机扩产项目”和“智能装备生产项目”原计划达 目) 到可使用状态时间为 2020 年 7 月 31 日,因下述原因不能如期达到使用状态。根据募投项目的实施 进度和实际建设情况,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30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将上述三个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 间均延期至 2021 年 7 月 31 日。具体延期原因如下: 1、“研发中心扩建项目”:受公司业务整合需要及疫情影响,为盘活公司的存量资产,提高公司的资 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出售该项目原建设用地并变更该项目的实施方式,由新建研发中心大楼变更为直 接购买办公楼和利用公司已经建成的办公楼相结合的方式。由于实施方式的变更,该项目实施进度晚 6 于预期。 2、“多线切割机、研磨抛光机扩产项目”:受疫情影响,公司购买的一栋厂房中,原租赁方于 2020 年 12 月搬离,之后公司将装修厂房并投入使用。 3、“智能装备生产项目”:受疫情影响,该项目实施进度晚于预期,目前公司正在抓紧推进项目的建 设。 三、公司“研发中心扩建项目”、“多线切割机、研磨抛光机扩产项目”和“智能装备生产项目”原计划达 到可使用状态时间为 2021 年 7 月 31 日,因下述原因不能如期达到使用状态。根据募投项目的实施 进度和实际建设情况,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30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将上述三个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 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均延期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具体延期原因如下: 1、研发中心扩建项目:受公司业务整合需要及疫情影响,为盘活公司的存量资产,提高公司的资金 使用效率,公司出售该项目原建设用地并变更该项目的实施方式,由新建研发中心大楼变更为直接购 买办公楼和利用公司已经建成的办公楼相结合的方式。由于实施方式的变更,该项目实施进度晚于预 期。 2、多线切割机、研磨抛光机扩产项目:受疫情影响,公司购买的一栋厂房中,原租赁方于 2020 年 12 月搬离,之后公司对该厂房进行改造,因 2021 年上半年雨水较多造成施工期延误,该项目实施进 度晚于预期。 3、智能装备生产项目:受疫情及 2021 年上半年雨水较多的影响,该项目实施进度晚于预期。 四、研发中心扩建项目建设完成后不直接生成产品,而是有效提升企业动力及技术研发水平,储备研 发人才,其产生的效益无法单独核算,所实现的效益体现在公司整体业绩中;多线切割机、研磨抛光 机扩产项目和智能装备生产项目实际于 2021 年 12 月方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2021 年效益核算的系 7 2021 年 12 月份效益,因项目运营时间未满一年,故无法判断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一、“多线切割机、研磨抛光机扩产项目”的原实施地址为:湖南省益阳市长春经济开发区马良北路 341 号, 2019 年 1 月 14 日公司召开的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2019 年第一次监事会会议 和 2019 年 1 月 31 日公司召开的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部分资金实施方式的议案》,将实施地址变更为:益阳市长春经济开发区贺家桥路以东、资阳路以 北。 二、“研发中心扩建项目”的原实施地址为:湖南省益阳市长春经济开发区马良北路 341 号,2019 年 3 月 15 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分募投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将实施地址变更为: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 长兴路与许龙路交叉的西北角区域。 三、“研发中心扩建项目”原实施地址为: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长兴路与许龙路交叉的西北角区 域,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方式的议案》,该项目由公司和全资子公司长沙宇晶共同 实施,实施地点由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长兴路与许龙路交叉的西北角区域变更为长沙高新区雷 高路与长延路交叉口西南角联东 U 谷-长沙高新国际企业港第一期一区 3#C102 号楼 1-4 层和益阳市 长春经济开发区资阳大道北侧 01 号。 一、“多线切割机、研磨抛光机扩产项目”该募投项目原定建设期 1 年,原实施地址为湖南省益阳市长 春经济开发区马良北路 341 号,总投资 13,761.91 万元。 2019 年 1 月 14 日公司召开的 2019 年第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次临时董事会会议、2019 年第一次监事会会议和 2019 年 1 月 31 日公司召开的 2019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资金实施方式的议案》,公司对该募投项目进行 8 重新规划,对原有建筑工程进行调整,原计划投资 5,904 万元,用于建设 21,160 ㎡的生产厂房,现 为加快募投项目实施进度,此次调整后项目总投资额不变,调整为在益阳市长春经济开发区内直接购 置两栋生产厂房(共计 28,952.4 ㎡)和 1 栋倒班宿舍(计 7,375.8 ㎡)。 二、“研发中心扩建项目”该募投项目原定建设期 2 年,原实施地址为: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长 兴路与许龙路交叉的西北角区域,总投资 6,389.51 万元,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 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及 2020 年 7 月 23 日公司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方式的议案》,公司对该募投项目进行重新规划,对原有 建筑工程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1、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原实施主体为长沙宇晶,拟变更为由公司与长沙宇晶两个实施主体共同实 施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2、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由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长兴路与许龙路交叉的西北角区域 变更为长沙高新区雷高路与长延路交叉口西南角联东 U 谷-长沙高新国际企业港第一期一区 3#C102 号楼 1-4 层和益阳市长春经济开发区资阳大道北侧 01 号来共同实施该项目。 3、由于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变更,公司对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重新规划, 对原有建筑工程进行调整,原计划投资 1,745 万元,用于建设 8,000 ㎡的研发中心大楼。现为加快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项目总投资不变,拟变更为由长沙宇晶直接购置一栋建筑面积为 1,734.2 ㎡的办公楼和公司已新建的两层 6,034.68 ㎡的办公楼来共同实施研发中心扩建项目,详见公司在巨 潮资讯网披露的“2020-051”号公告。 2018 年 12 月 28 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以募集资金对先期投入的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3,856.55 万元自筹资金进行了置换。该事项已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8 年 12 月 28 日出具的众环专字(2018)110088 号专项报告鉴证。 9 一、2019 年 3 月 15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3,9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截至 2020 年 1 月 16 日,公 司已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人民币 3,900 万元提前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二、2020 年 1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5,000 万元的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2020 年 7 月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8 日,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3,000 万元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20 年 9 月 21 日,公司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1,000 万元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21 年 1 月 20 日, 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1,000 万元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目前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 置募集资金已在到期前足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三、2021 年 5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5,000 万元人民 币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尚未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截止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 3,976.37 万元,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具 体原因如下: 一、 募集资金银行存款产生的利息并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产生的收益 共计 1,182.24 万元; 二、 目前尚有部分合同余款及质保金支付时间周期较长,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支付,实际投资金额与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中包含尚未支付的合同余款及质保金 1,416.67 万元。 三、公司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根据项目总体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 10 在保证项目质量和产能需求的前提下,本着节约、合理、有效的原则,通过预算及成本控制措施,加 强建设过程监督和管控,降低项目的建造和采购成本,节约了部分募集资金。同时,在疫情持续影响 之下,新建厂房和进口设备耗时长并且存在不确定风险,为响应客户订单快速增长的需求,公司通过 整合多方资源,同时推进精益生产,充分利用已有场地和设施,提升制造效率,减少新建厂房和设备 进口,节省了部分募集资金。 一、2018 年 12 月 28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5,000 万元部分 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发行主体是商业银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该 额度自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二、2020 年 1 月 20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将在确保 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的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可以滚动使用。投资产品必须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投资期限 不超过 12 个月,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流动性好,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截止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2020 年 12 月 31 日,尚有募集资金购买的 2000 万银行理财产品尚未到期,2021 年 4 月 6 日,该笔理 财产品已到期赎回。 三、2019 年 3 月 15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3,9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截至 2020 年 1 月 16 日, 公司已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人民币 3,900 万元提前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四、2020 年 1 月 20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5,000 万元的闲置募 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2020 年 7 月 8 日, 11 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3,000 万元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20 年 9 月 21 日,公 司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1,000 万元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21 年 1 月 20 日,公司已 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1,000 万元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目前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 资金已在到期前足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五、2021 年 4 月 28 日,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宇晶机器(长 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宇晶长沙”)将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及资金安全的情况下,拟使用不 超过人民币 5,000.00 万元(含)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必须安全性 高,满足保本要求,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流动性好,不影响 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所有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均已到期赎回。 六、2021 年 12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余额 (包含尚未支付的合同余款及质保金)全部用于 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 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余额全 部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截止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未 3,976.37 万元(含募集资金银行存款产生 的利息并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以及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产生的收益)。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不适用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