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晶股份: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2022-08-05
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相关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湖南
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第四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承诺独立
履行职责,未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存
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现对公司相关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并在听取公司管
理层的说明后,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
见:
一、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和对外担保等情况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
的监管要求》等的要求和规定,对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
金和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核查,发表如下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1、报告期内,我们未发现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
不存在以前期间发生延续至报告期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
况。
2、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3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2022 年 4 月 21 日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暨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为控股子公司湖南益缘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益缘新材”)、控股子
公司湖南宇星碳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宇星碳素”)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为
14,00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担保额度签署有效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一年有效。截止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实际提供了总计
7,000.00 万元人民币的贷款担保,其中为控股子公司益缘新材提供了 2,600.00 万元
人民币的贷款担保,为控股子公司宇星碳素提供了 4,400.00 万元人民币的贷款担保;
除此之外,公司无任何形式的违规对外担保及对外担保事项,也无以前期间发生延续
到报告期的违规对外担保事项及对外担保事项。
独立董事:杜新宇、江云辉、唐曦
2022 年 8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