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晶股份: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新增股份上市申请书2023-01-03
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新增股份上市申请书
深圳证券交易所:
(如无特殊说明,本申请书所采用的释义与《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非
公开发行股票新增股份变动报告暨上市公告书》一致。)
一、中国证监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核准
1、2022 年 10 月 31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
2、2022 年 11 月 16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湖南
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812 号),核准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
二、本次发行概况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种类为中国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
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二)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杨佳葳,发行对象以现金方式认购公司本
次非公开发行的全部股份。
(三)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审议公司本次发行股票方案的董事会
决议公告日,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日(2021 年 11 月 16 日)。
本次发行价格为 17.10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
价的 80%,其中: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
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不含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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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基准日)。
(四)发行数量
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1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相关议案,以及中国证监会出具的核准批复,本
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低于 10,000,000 股且不超过 20,000,000 股,未超过本次
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 20,000,000 股,未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42,000,000.00 元。
发行数量符合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的有关规定,满足《关于核准湖
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812 号)的
相关要求。
(五)限售期安排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份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
不得转让。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限售期届满后,将按照中
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所认购取得的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因公司分配
股票股利、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
排。
(六)募集资金和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42,0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5,860,259.72 元(不含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36,139,740.28 元。
三、本公司承诺及新股上市申请
基于上述情况,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信息披露业务备
忘录第 29 号-新增股份上市》等相关规定,本公司特向贵所申请办理新增股份上
市,上市日期为 2023 年 1 月 6 日。
本公司保证,本公司新增股份上市申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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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的相关规定。
本公司保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法定义务,
接受贵所监管。本公司保证向贵所提交的新增股份上市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情形。本公司保证在提出上市申请期间,未经贵所
同意,不擅自披露有关信息。
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依法履行诚信和勤勉尽责的义务和责
任。
特此申请,请予批准。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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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无正文,为《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新增股份上市申
请书》之盖章页)
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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