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晶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3-03-30
湖南宇晶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湖南宇晶
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第四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就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补充确认 2022 年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事
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根据 2023 年度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对拟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
预计,我们对该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查。经审查,本次补充确认 2022 年日常关联交易
及 2023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遵循公平、公正、诚信的市场
原则,交易定价方式和定价依据客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未发现影响公司
的持续经营能力及独立性情形,未发现有侵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
利益情形。基于上述情况,我们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
议。
二、关于聘任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 审计从业资
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诚信状况、独立性、专业胜
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 2023 年度审计的工作要求,聘请中审
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质量,有利于保护上市
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我们同意将公司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包括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
的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杜新宇、江云辉、唐曦
2023 年 3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