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麦食品: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2-18
证券代码:002956 证券简称:西麦食品 公告编号:2021-024
桂林西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桂林西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于 2021 年 2 月 10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已于 2021 年 2 月 5 日通知各
位监事。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法律法规以及《桂林西麦食品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隗华女士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核心团队优秀人才,
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有效
地将股东、公司和核心团队三方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
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
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
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定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拟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
股票。
《关于<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的内容符
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备忘录第 4 号》等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实施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助于健全公司的激励、约束机制,提高公司
可持续发展能力,提高管理效率和经营者的积极性、创造性与责任心,并最终提
升公司整体业绩,确保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有利于公司的持续
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内容。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监事会同意根据《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
定的《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人员名单>的议案》
与会监事对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
认为:
(1)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均为公司(含子公司)
正式在职员工,无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
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2)经核查,授予激励对象不存在下列情形: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
认定为不适当人选;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
选;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
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的情形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
情形。
(3)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均具备《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
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次激励对象的主
体资格合法、有效。
(4)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内部公示系统公示授予激
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监事会在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后,于
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前三至五日披露对拟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桂林西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 年 2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