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麦食品: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2021-03-02
证券代码:002956 证券简称:西麦食品 公告编号:2021-029
桂林西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
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桂林西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1 年 2 月 10 日召
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根
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
简称“证券交易所”)的规范要求,《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
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
情况对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
(一)公司对拟激励对象的公示情况
公司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了《2021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办法》及《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2021 年 2 月 18 日至
2021 年 2 月 28 日,公司在内部以公告张贴方式公示了《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将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及职位予以公示。
截至 2021 年 2 月 28 日,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
任何问题。
(二)监事会审核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拟激励对象与公司(含
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拟激励对象在公司(含子公司)担任的职务及其任职
文件、拟激励对象的工资单及拟激励对象缴纳各项社会保险的凭证等材料。
二、监事会核查意见
依据有关规定及公司对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的公示情况,结合监事会的核查
结果,监事会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列入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 ”)、《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
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二)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
处。
(三)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列
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四)激励对象均为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含子公司)任职的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业务)骨干。激励对象不包括独
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
父母、子女。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本次激励计划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其作为公司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桂林西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 年 3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