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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西麦食品: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桂林西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2021-04-29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桂林西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桂林西麦食
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麦食品”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
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6 号——保荐业务》、《企业内部控制基本
规范》等有关规定,对《桂林西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以下简称“《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意见如下:

一、保荐机构核查工作


    保荐机构采取查阅公司内部控制相关制度、复核公司信息披露文件、抽查内部控
制过程记录文件、与公司内部审计人员、高管人员等沟通等方式,结合日常的持续督
导工作,在对公司内部控制的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进行合理评价基础上,对公司
董事会出具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核查。

二、西麦食品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基准
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
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基准
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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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现行的内部控
制制度和执行情况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定,能够有效防范和控制公司内部
的经营风险。保荐机构对公司董事会出具的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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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桂林西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吴宏兴                      黄    荣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4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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