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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西麦食品:2020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1-07-09  

                        证券代码:002956          证券简称:西麦食品           公告编号:2021-068



                   桂林西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桂林西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10 日召开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权
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情况
    1、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公司 2020 年
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库存回购股份后的股份数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3.75 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红利
60,000,000.00 元,不送红股,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预
计转增 64,000,000 股,转增金额未超过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资本公积——
股本溢价”的余额。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预计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
224,000,000 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本次预案中现金分红占母公司
可供股东分配利润的比例为 20.78%。

    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股份回购、股权激励、再融资新
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每股转增股数不变
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转增总股数。

    2、自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预案与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预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预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本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0
股后的 160,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3.75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
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特别说明:请上市公司根
据自身是否属于深股通标的证券,确定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保留或删除该类投资
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3.375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
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
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
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
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
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000000 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75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375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 160,000,000 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 224,000,000
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1 年 7 月 15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1 年 7
月 16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1 年 7 月 15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 2021 年 7 月 16 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
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 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
发 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
(转)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1
年 7 月 16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 A 股股份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首发前限售股。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1 年 7 月 7 日至登记日:2021 年 7
月 15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股本变动情况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本次转增数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       比例                  股份数量       比例
                                                   量
                        (股)       (%)                   (股)       (%)

  限售条件流通股/非
                       91,634,120     57.27    36,653,648   128,287,768    57.27
      流通股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68,365,880     42.73    27,346,352   95,712,232     42.73

       总股本          160,000,000    100.00   64,000,000   224,000,000    100.00

    七、调整相关参数
    1、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 224,000,000 股摊薄计算,2020 年年
度,每股净收益为 0.5902 元。
    2、最低减持价格调整
    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中,谢庆奎、胡日红、XIE
LILING、谢金菱、LIJI、谢玉菱、谢世谊、廖丽丽、孙红艳、张志雄、谢淑琴、
桂林西麦阳光投资有限公司、广西贺州世家投资有限公司、Seamild Enterprises
Group(Aust.)Pty. Ltd、隆化县铜麦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承诺:(1)
自公司股票首次在证券交易所公开发行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
他人管理本人(或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
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本人(或企业)在第(1)项所述股票锁
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持有的公司股票的,减持价格均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的发行价(若公司发生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
息事项,则为按照相应比例进行除权除息调整后用于比较的发行价,以下同);
    Black River Food2 Pte. Ltd 承诺:(1)自公司股票首次在证券交易所公
开发行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持有的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在第(1)
项所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本企业累计可减持发行前本企业所持有公司股份总
数的 100%,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股票首次在证券交易所公开发行上市时公司股
票的发行价格。(若公司发生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
除息事项,则为按照相应比例进行除权除息调整后用于比较的发行价,以下同)
    经公司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将对上述承诺的减持价格作相应调整。
    3、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价格调整
    根据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激励对象获授
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
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
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数量做相应的调整。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
成后,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对激励对象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
购数量及回购价格另行履行审批程序予以调整并公告。
    八、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广西桂林市高新区九号小区证券部

    咨询联系人:何剑萍

    咨询电话:0773-5806355

    传真电话:0773-5818624

    九、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2020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
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桂林西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