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麦食品: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2022-08-20
桂林西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桂林西麦食
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及《桂林西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桂林西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十九次会议中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阅,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
一、《关于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根据相关业务规则,编制了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2022 年半年
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司编制的《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和重大遗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
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一致同意《关于〈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二、关于公司 2022 年上半年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
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一)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或以其他方式变相占用
公司资金的情形,也不存在以前期间发生并延续到报告期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
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二)关于公司对外担保的情况
1、报告期内,公司对外担保均为对全资子公司或全资子公司之间的担保,详见
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中“第六节、十二、2、重大担保”中披露的事项。除此之
外,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没有其他对外担保。
2、报告期内,公司对外担保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对外担保管
理办法》的规定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公司不存在为控股
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3、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对外担保风险控制制度,《公司章程》和《对外担保管理
办法》等对此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4、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履行对外担保信息披露义务,充分揭示了对外担保存在的风险。
5、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明显迹象表明公司可能因被担保方债务违约而承担
担保责任。
综上,我们认为:公司能够严格执行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
—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有关规定,建立了防范大股东占用资
金及对外担保的机制,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和关联方资金占用风险。
独立董事:姜晏、杨才
2022 年 8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