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电计量: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9-12-27
证券代码:002967 证券简称:广电计量 公告编号:2019-020
广州广电计量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
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2019 年 12 月 26 日 15:00;
2、网络投票:
(1)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9 年 12 月 26 日
9:30-11:30、13:00-15:00;
(2)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9
年 12 月 26 日 9:15-15:00。
(二)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平云路 163 号广电科技大厦
2 楼多功能会议厅
(三)会议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黄敦鹏。
(六)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21 人,代表股份
227,413,22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8.7735%;其中:
1
通过现场会议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14 名,代表股份
222,400,30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67.2575%;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7 名,代表股份
5,012,92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1.5160%。
(八)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北京德和衡(广州)律师
事务所律师出席见证。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
案(其中第一项议案以特别决议通过):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
占出席本次股 占出席本次股 占出席本次股
同意 东大会有效表 反对 东大会有效表 弃权 东大会有效表
(股) 决权股份总数 (股) 决权股份总数 (股) 决权股份总数
的比例 的比例 的比例
227,413,222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二)审议通过《关于<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
占出席本次股 占出席本次股 占出席本次股
同意 东大会有效表 反对 东大会有效表 弃权 东大会有效表
(股) 决权股份总数 (股) 决权股份总数 (股) 决权股份总数
的比例 的比例 的比例
227,413,222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
占出席本次股 占出席本次股 占出席本次股
同意 东大会有效表 反对 东大会有效表 弃权 东大会有效表
(股) 决权股份总数 (股) 决权股份总数 (股) 决权股份总数
的比例 的比例 的比例
227,413,222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四)审议通过《关于<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2
表决结果:
占出席本次股 占出席本次股 占出席本次股
同意 东大会有效表 反对 东大会有效表 弃权 东大会有效表
(股) 决权股份总数 (股) 决权股份总数 (股) 决权股份总数
的比例 的比例 的比例
227,413,222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
占出席本次股 占出席本次股 占出席本次股
同意 东大会有效表 反对 东大会有效表 弃权 东大会有效表
(股) 决权股份总数 (股) 决权股份总数 (股) 决权股份总数
的比例 的比例 的比例
227,411,216 99.9991% 2,006 0.0009% 0 0.0000%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
占出席本次股 占出席本次股 占出席本次股
同意 东大会有效表 反对 东大会有效表 弃权 东大会有效表
(股) 决权股份总数 (股) 决权股份总数 (股) 决权股份总数
的比例 的比例 的比例
227,411,216 99.9991% 2,006 0.0009% 0 0.0000%
(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
占出席本次股 占出席本次股 占出席本次股
同意 东大会有效表 反对 东大会有效表 弃权 东大会有效表
(股) 决权股份总数 (股) 决权股份总数 (股) 决权股份总数
的比例 的比例 的比例
227,413,222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德和衡(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湛小宁、林卓睿现场见
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北京德和衡(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
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提案以及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
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股东大会规则》、《深交所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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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
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 2019 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德和衡(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广电计量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州广电计量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 年 12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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