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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广电计量: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03-27  

						     广州广电计量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广州广电计量检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独立董事,根据《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
定,我们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
意见如下:

    一、关于 2019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鉴于公司经营情况良好,为让股东分享公司经营发展的成果,
根据公司利润实现情况和经营发展需要,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
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330,67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20 元(含税),合
计派发现金红利 39,680,400 元,本次股利分配后未分配利润余额
为 199,943,069.52 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同时,以资本公积金
每 10 股转增 6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330,670,000 股增加至
529,072,000 股,转增后资本公积金为 555,554,690.01 元。
    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系依据
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符合《公司章程》和《上市后三年及长期回
报规划》,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
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预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
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
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公司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我们审阅了公司《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并了
解公司内部控制评价范围、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
陷认定标准等情况,认为该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
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
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19 年度内部控
制自我评价报告》。

    三、关于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对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专项报告。
我们审阅了公司《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并对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使用、管理、监督及信息披
露等事项进行了检查,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
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
度》的规定,不存在违规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并已真实、
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因此,我们
同意公司《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四、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变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对“湖南广
电计量检测实验室扩建项目”、“成都广电计量检测实验室扩建项
目”和“西安广电计量检测实验室扩建项目” 延长建设期至 2020
年 12 月,并将原计划投资于“湖南广电计量检测实验室扩建项
目”的部分募集资金 4,365 万元、“成都广电计量检测实验室扩建
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 610 万元、“西安广电计量检测实验室扩
建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 815 万元,即区域检测实验室网络扩建
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合计 5,790 万元变更用于上海、北京计量检
测实验室扩建项目;将原计划投资于研究院建设项目的部分募集
资金 2,210 万元变更用于武汉计量检测实验扩建项目。
    公司本次变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是为了
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综合考虑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策;公
司对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充分论证,有利于进
一步夯实全国实验室基地经营基础,优化全国战略布局,符合公
司发展战略,有利于为股东创造更大效益;本次变更已履行相应
的审议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
意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高级管理人员 2019 年度薪酬考核和 2020 年度业绩
考核目标
    公司严格按照《高级管理人员年度业绩考核和薪酬管理办法》
对高级管理人员 2019 年度薪酬进行考核,并设置 2020 年度业绩
考核目标,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19 年度薪酬考核和 2020 年度业绩考核目标。

    六、关于确认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公司核查并确认 2019 年度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合计
3,809.68 万元。我们认为,公司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系因公司
正常经营需要而产生,关联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定价结算依据,遵
循公平合理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
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不利影响,不
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公司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
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上述确认公司 2019 年度关联交易事项已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确认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七、关于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公司因日常经营需要,2020 年度涉及房屋租赁、销售商品或
提供服务、采购商品或接受服务等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6,376 万元。
    我们查阅了公司与关联方签署的协议、合同等相关资料并了
解相关情况,认为公司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系因公司正
常发展需要而产生,关联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定价结算依据,遵循
公平合理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
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不利影响,不会
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公司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而
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上述关联交易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
事回避了表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因此,我们同意公司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八、关于续聘 2020 年度审计机构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对公司 2019 年度财
务报告审计过程中尽职尽责,能客观公正对公司财务报告发表意
见,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
成果。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有利于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保障公
司审计工作的质量,保护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
独立董事同意公司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关于融资租赁授信额度的议案
    公司因经营发展需要,拟从关联方广州广电融资租赁有限公
司获得 30,000 万元融资租赁授信额度,该额度由公司及控股子公
司共同使用,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我们查核了相关情况,认为公司从关联方获得 30,000 万元融
资租赁授信额度系因公司正常经营发展及资金需要而发生,依据
市场公允价格确定交易价格,遵循公平合理原则,不存在损害公
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
果和现金流量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
公司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上述关联交
易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决策程序合法合
规。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从关联方获得 30,000 万元融资租赁授信
额度,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确保经营和发展资金需求的情况下,拟
使用人民币 3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
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且流动性好,期
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银行保本型产品(包括结构性存款、有保本
约定的投资产品等)。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任一时点现金管理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公司使用闲置自有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 12 个
月。
    我们结合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和内控制度对上述事项进
行了审核,认为公司目前经营良好,内控制度能够保障资金安全,
该事项已履行相应审议程序;在确保经营和发展资金需求前提下,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
金使用效率和收益,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
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对
公司 2019 年末各项资产计提减值准备金额共计 31,388,455.46 元。
在不考虑税费的情况下,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减少公司 2019
年度净利润 31,388,455.46 元,占公司 2019 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8.49%,占公司 2019 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
18.53%;减少公司所有者权益 31,388,455.46 元,占公司 2019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所有者权益的 2.05%,占公司 2019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的有者权益的 2.06%。
    我们对上述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严格按
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在资产存在减值
迹象时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循了会计谨慎性原则,真实、公允
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存在通过计提资产减值进行
盈余调节的情况,不涉及关联方,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决
策程序合法合规。因此,我们同意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十二、关于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财会〔2017〕
22 号)进行会计政策变更,并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
合理变更。公司按照新收入准则重新评估了公司主要合同收入的
确认、计量、核算和列报等方面,执行新收入准则对公司财务状
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十三、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
    公司将独立董事的年度津贴由人民币 6 万元(税前)调整为
人民币 8 万元(税前),每季度末支付一次。
    鉴于该事项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我们回避表决;
该事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


梁彤缨             李卫宁              周    新


                                            2020 年 3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