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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广电计量: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2020-03-27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州广电计量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广州
广电计量检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电计量”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对广电计量《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相关情况进行了
核查,具体如下:

    一、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的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
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所有控股子公司,纳入评价范
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
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公司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为计量校准业
务、产品检测业务和检测装备研发及其他业务,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事项为组织
架构、人力资源、企业文化、发展战略、资金活动、对外投资、对外担保、关联
交易、采购业务、资产管理、工程项目、销售业务、研究与开发、预算管理、合
同管理、财务报告及信息披露等各个方面事项。

    (二)内部控制环境

    1、组织架构

    公司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
规范运作,能够确保所有股东充分行使自己的权利。

    公司董事会是公司的决策机构,对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和监督负责,建
立和完善内部控制的政策和方案,监督内部控制的运行。董事会下设董事会秘书
负责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公司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对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管人员的行为及各
子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监督及检查,并向股东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聘任,总经理在董事会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公司
的日常经营管理活动,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下设副总经理分管技术、生产经营
等方面,高级管理人员均具备一定的学历、管理经验,能确保控制措施有效执行。
结合公司实际,公司设战略运营中心、财务中心、纪检监察审计部、人力资源中
心、党群办公室、技术管理中心、质量管理中心、品牌策划中心、投资部、证券
部以及23个子公司、34个分公司。公司从组织机构、管理制度、人员配备上可以
保证公司内部的控制和管理。各职能部门之间职责明确,相互牵制;决策层、监
督层、经营层、职能部门及有关经办人员对各项经济业务有明确的职责分工,必
须经过相关部门多个人员按规定程序共同完成,以充分发挥部门之间和人员之间
相互制约作用。

    公司对各子公司采取集中管控模式,在基础核算方面要求子公司保持与总部
一致,而在重大投资、采购招标管理、工程项目管理、借款合同、信息披露等各
方面,总部均建立制度,子公司必须参照执行,并对子公司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和控制,保证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2、人力资源

    公司人力资源中心注重业务实际操作和人事长期激励,在内控建设中全面加
强人力资源管理,确保公司部门管理人员及相关业务人员具备较好的业务能力和
道德品质。随着内控工作的逐步开展,公司已建立和形成一个发现、吸纳、培养、
使用人才的良好机制,通过科学有效的招聘甄选、培训与发展、薪酬与绩效等人
力资源管理制度,建立人力资源管理体系优势。通过建立更广阔的平台和发展空
间,选人、育人、用人相结合,提高人力资本的经营能力。

    3、企业文化

    公司在追求经济效益、保护股东利益的同时,切实诚信对待和保护其他利益
相关者。公司一贯重视保持诚信原则,树立正确的道德价值观,为员工营造和谐
的环境氛围。公司建立了一系列内部工作规范,通过奖惩制度与高层管理人员的
身体力行使工作规范得到有效执行。

    4、发展战略

    公司将市场能力、技术服务能力、集团化管控能力作为核心能力提升重点。
一是以人才集结为抓手,构建立体市场营销体系,以商业模式及服务模式的创新
推动市场营销模式的变革,不断提升市场能力;二是建立全国一体化的实验室运
行调度系统、质量管控系统、技术人才专业培训系统,打造全国一体化的实验室
技术保障平台和服务模式,提升技术保障能力;三是加强总部职能部门能力配置,
结合信息化手段应用,提升集团化管控能力。

    同时,公司确立了“一站式”计量检测服务的经营宗旨。在现有业务领域基
础上,通过能力培育和提升,逐步切入汽车智能辅助驾驶检测、信息安全检测等
服务领域;立足现有主营业务领域,推动服务能力由客户产品生产、研发阶段向
产品设计阶段的延伸,为客户提供产品设计技术咨询服务,不断拓展客户前端需
求的业务;规避单一行业或项目波动的风险,增强公司抗风险能力。

    5、资金活动

    公司结合实际制定并严格执行《资金管理办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银行账户管理办法》、《费用报销管理规定》、《会计档案管理暂行办法》、
《发票管理制度》等制度。目前公司已对货币资金的收支和保管业务建立了较严
格的授权批准程序,对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不兼容岗位已作分离,相关机构和人
员存在相互制约关系,确保公司资金活动的安全、完整、有效,保证公司正常组
织资金活动,防控资金风险,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6、募集资金管理

    公司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使用、变更、监督
以及募集资金使用的申请、分级审批权限、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措施、信息披露
程序和责任追究等内容进行了明确规定。公司严格遵守《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商业银行签署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
金使用严格按照规定用途和程序执行。公司主动配合保荐机构的监督检查工作,
及时向保荐机构通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授权保荐代表人到相关银行查询、复印
专户相关资料。2019年,公司募集资金未出现违规使用情况,不存在损害股东利
益的情况。

    7、对外投资

    投资方面,公司制定了《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制度,防范投资风险,强化
风险控制,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和公司利益。对于投资项目的提出,公司均要求有
关部门提供可行性研究报告,在投资项目经调研、论证、评估认为可行后,上报
公司领导或按审批权限做出决定。收回投资时,要求办理相应的手续并及时入账。
报告期内的投资行为,均事前进行了市场调研、可行性论证,根据审批权限提交
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8、对外担保

    公司在《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管理制度》中严格规定了对外担保的审批
程序,规范了担保业务的受理申请、审批、分析与监督等业务操作,明确规定了
对外担保的基本原则、担保对象的审查程序、对外担保的审批及管理程序、对外
担保的信息披露、对外担保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机制等,规范担保事项,合理、
客观地评估担保业务风险。

    9、关联交易

    公司制定了《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严格规定了关联交易的审批权限和审批
程序,明确关联交易的内容,定价原则,严格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和审批权限,做
到了关联交易的公平和公允性,有效地维护股东和公司的利益。

    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均遵照相关规定执行,交易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
独立董事、监事会分别对相关关联交易进行了监督核查,确保了交易价格公允,
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

    10、采购业务

    物料和分包服务采购方面,公司建立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岗位的职责、权
限,确保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根据管理需要制定了《采购管理制
度》、《服务和供应品管理办法》、《采购产品的验证准则》、《检测和校准的
分包管理办法》、《招投标管理办法》等制度,对物资计划、物资采购、验收、
分包服务等方面进行了明确的规定。长期以来,在采购业务开展过程中严格执行
各项制度,采购过程“货比三家”确保物资采购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合理控
制成本。《招投标管理办法》对各种采购方式及适用的情形做了明确的规定,规
范了各采购方式的文件模板,通过OA对采购流程的各关键风险点进行了控制,
且对采购过程形成的文档进行了明确要求,使得公司的采购行为合法合规、公开
透明、公平公正,提高了采购效率,使得采购行为具有更强的可追溯性,并且有
效的防范了舞弊、贪污受贿等行为的发生,有效的保护了公司的利益。

    11、资产管理

    公司制定了《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固定资产和低值办公设备管理制度》、
《公司低值易耗品核算管理办法》等制度,在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取得、日常
维护、清查、处置、计提折旧等方面,严格按照公司的制度和审批程序进行业务
操作,保证了公司的资产完整性和记录的数据准确性,各环节均得到有效控制。

    12、销售管理

    公司制定并严格执行了《业务管理暂行规定》、《大客户服务管理暂行规定》、
《业务费用管理办法》、《客户信用政策暂行规定》、《业务账款回收考核管理
办法》等制度,明确了年度销售目标、工作分工、价格政策、管理考核等,明确
相关岗位的职责、权限,对销售环节的结算、收款以及合同的执行情况等进行了
详细的规定。

    13、研究开发

    公司制定并严格执行了《研发费用核算管理办法》、《科研项目管理制度》、
《核心技术和关键技术管理制度》、《科技成果管理办法》、《专利管理办法》、
《知识产权档案管理办法》、《新项目开发控制程序》等制度,规范了公司新技
术研发工作,保障了研发工作的顺利开展。技术创新是公司持续发展的关键,这
些制度的制定,既加快了公司技术创新的步伐,加快了公司核心技术产业化的进
程,大大提升了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又通过专利、保密等手段保障了公司技术不
外泄。

    14、工程项目

    公司制定了《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对于工程项目,实行授权
批准制度,严格履行审批程序。公司加强了预算管理、施工进度跟踪、工程决算
审查、竣工验收和考核等,明确了有关部门和有关人员的责任。2019年公司重大
工程项目一般都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同时在工程结算环节引入独立的第三
方机构对工程造价进行审核。既保证了工程质量,又降低了投资成本,且可避免
商业贿赂行为,合理降低工程成本,提高公司经济效益。

    15、预算管理

    公司制定了《预算管理办法》,通过规范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及预算考核等
业务操作,提高预算管理的质量和经营效率,确保预算编制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
目标的要求,确保公司发展战略目标能通过预算管理有效实施。

    16、合同管理

    公司制定并严格执行了《经济合同管理办法》等制度,规范了合同审核、授
权管理、印章管理等业务操作,提高合同管理质量,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确保
授权管理体系的建立及规范印章的使用和管理程序,为公司经营管理的有序运行
服务。

    17、财务报告及信息披露

    公司贯彻执行国家统一的财务会计制度,加强财务核算和财务管理,按照《会
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财务报
告与财务评价制度》、《财务会计内部控制制度》、《会计监督管理制度》等制
度,规范了公司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以上制度办法均得到有效执行,降低了
财务风险,及时合理地保证了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保证了公司
资产的安全与完整。

    在信息披露的内部控制方面,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投
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等制度,对信息披露工作的管理、信息披露机构和人员、信
 息披露文件、事务管理、披露程序、信息报告、档案管理、保密制度、责任追究
 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公司严格遵照信息披露各项制度开展信息披露和投资者
 关系管理工作,确保公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未发生过信息泄
 密事件或内幕交易行为。此外,公司通过充分的信息披露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
 促进投资者了解、认同、接受和支持公司的发展战略和经营理念,实现公司价值
 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

       18、内部审计与监督

       公司已经建立起涵盖总部、分子公司多层级监督检查体系,主要措施包括:
 以独立性的角度,定期或不定期对省外子公司进行审计,针对各子公司在账务处
 理、财务管理、内部控制流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以完善内部控
 制,降低外部审计风险;对财务报表、内控风险点,制度执行和效果分析等方面
 进行审计工作开展并提出改善性建议,提高工作效率,防范漏洞与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容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出具的《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报告》是根据财政部、证监会
 等五部委联合下发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企业内部控制
 评价指引》并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在企业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
 础上,对公司截至2019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的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
 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
 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定量标准
缺陷
等级   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资   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利
       产管理相关的,以资产总额指标衡量       润表相关的,以营业收入指标衡量
重大
       错报金额>资产总额 3%                  错报金额>营业收入 1%
缺陷
重要
       资产总额 1%≤错报金额≤资产总额 3%       营业收入 0.5%≤错报金额≤营业收入 1%
缺陷
一般
       错报金额<资产总额 1%                    错报金额<营业收入 0.5%
缺陷

       (2)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①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为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

       A、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履行职责过程中存在舞弊行为;

       B、对已经公告的财务报告出现的重大差错进行错报更正;

       C、注册会计师发现的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
 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D、审计委员会和审计部门对财务报告和相关内部控制缺乏有效的监督。

       ②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为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要缺陷:

       A、未按照公认的《企业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B、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C、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
 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D、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
 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完整的目标。

       ③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一般缺陷是指不构成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
 其他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定量标准
缺陷
等级   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资     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利
       产管理相关的,以资产总额指标衡量         润表相关的,以营业收入指标衡量
重大
       错报金额>资产总额 3%                    错报金额>营业收入 1%
缺陷
重要
       资产总额 1%≤错报金额≤资产总额 3%   营业收入 0.5%≤错报金额≤营业收入 1%
缺陷
一般
       错报金额<资产总额 1%                错报金额<营业收入 0.5%
缺陷

       (2)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非财务报告缺陷认定主要以缺陷对业务流程有效性的影响程度、发生的可能
 性作判定。

       ①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高,会严重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严重加大效果
 的不确定性,或使之严重偏离预期目标的为重大缺陷;

       ②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较高,会显著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显著加大效
 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显著偏离预期目标的为重要缺陷;

       ③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较小,会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加大效果的不确
 定性,或使之偏离预期目标的为一般缺陷。

       三、公司对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
 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
 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四、保荐机构核查工作

       保荐机构主要通过以下方式,从内部控制的环境、关键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
 和实施、内部控制的监督等方面对广电计量的内部控制合规性和有效性进行了核
 查:(1)查阅广电计量出具的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以及各项内控制
 度、信息披露文件等资料;(2)查阅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会议文
 件;(3)了解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情况;(4)现场调查及了解相关经营情况,对
广电计量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及执行情况进行了核查。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广电计量的法人治理结构健全,现有的内部控制制
度和执行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有
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公司在企业业务经营及管理相关的所有重大
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公司出具的《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
实、客观反映了其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广电计量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张奇英                 唐双喜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3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