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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广电计量: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09-16  

                             广州广电计量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广州广电计量检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独立董事,根据《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
定,我们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
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
    公司拟通过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非公
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我
们查核公司相关事项,认为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有关
规定,具备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条件。我们同意公司符合非公
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
法》及《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拟定了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
    我们对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逐项查核,认为公司非
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切实可行,符合公司
长远发展规划和全体股东利益。我们同意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
票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
法》及《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我们审阅了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认为公司非公开
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符合公司经营实际和发展
趋势,有利于增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符合全体股东利益。我们
同意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
报告
    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进行充
分论证并编制了可行性分析报告。我们审阅了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认为报告综合考虑了行业
发展状况、公司经营实际等情况,募集资金使用符合国家法规政
策以及公司发展规划,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竞争优势,符合公
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我们同意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
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公司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出具了专项报告。我们审阅了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并对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专
户存储、使用、管理、监督及信息披露等事项进行了检查,认为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
易所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
违规存放和使用前次募集资金的情形,并已真实、准确、完整地
披露了前次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回报
措施以及相关主体承诺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
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
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
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等文件要求,公司就本次非公开
发行 A 股股票对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进行分析并提出填补回报措
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承诺。
    我们审阅了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回
报措施以及相关主体承诺,认为其有利于保证本次募集资金的有
效使用、减少股东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和提高公司的持续回报能
力,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符合全体股东利益。因此,我们同意
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回报措施以及相关
主体承诺,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 年)股东回报规划
    为完善和健全公司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
积极回报投资者,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理念,公
司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
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发展状况制定了《未来三年
(2020-2022 年)股东回报规划》。
    我们审阅了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 年)股东回报规划》,
认为该规划着眼于公司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重视投资者的合理
回报,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机制,保持利润分
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符合全体股东利益。因此,我们同意
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 年)股东回报规划》,并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

    八、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鉴于董事祝立新先生因工作变动已辞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董事及相关委员会委员职务,公司股东广州无线电集团有限公司
向公司推荐李瑜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我们审阅
了李瑜女士个人简历等相关资料并了解相关情况,确认李瑜女士
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不
存在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李瑜女士本人已同意接受被
提名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股东推荐及董事会提名程
序合法合规。因此我们同意董事会提名李瑜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选举。




独立董事:


梁彤缨             李卫宁                周    新

                                              2020 年 9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