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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广电计量: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04-21  

                        证券代码:002967              证券简称:广电计量            公告编号:2021-023



                 广州广电计量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
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2021 年 4 月 20 日 16:00;
       2、网络投票: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下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
时间为 2021 年 4 月 20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2)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4 月 20 日 9:15-15:00。
       (二)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平云路 163 号广电中心 A
塔三楼多功能厅。
       (三)会议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黄跃珍。
       (六)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21 名,代表股份
351,968,19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6.52557%;其中:

                                        1
    通过现场会议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16 名,代表股份
344,944,15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5.19796%;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5 名,代表股份
7,024,03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2761%。
    (八)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北京市天元(广州)律师
事务所律师出席见证。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
案(其中第四项议案以特别决议通过):

     (一)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 2020 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
              占出席本次股东              占出席本次股东            占出席本次股东
  同意                           反对                      弃权
              大会有效表决权              大会有效表决权            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                       (股)                      (股)
              股份总数的比例              股份总数的比例            股份总数的比例
351,968,090      99.99997%      100          0.00003%        0         0.00000%

     (二)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 2020 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
              占出席本次股东              占出席本次股东            占出席本次股东
  同意                           反对                      弃权
              大会有效表决权              大会有效表决权            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                       (股)                      (股)
              股份总数的比例              股份总数的比例            股份总数的比例
351,968,090      99.99997%      100          0.00003%        0         0.00000%

     (三)审议通过《关于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
              占出席本次股东              占出席本次股东            占出席本次股东
  同意                           反对                      弃权
              大会有效表决权              大会有效表决权            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                       (股)                      (股)
              股份总数的比例              股份总数的比例            股份总数的比例

351,968,090      99.99997%      100          0.00003%        0         0.00000%

     (四)审议通过《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
              占出席本次股东              占出席本次股东            占出席本次股东
  同意                           反对                      弃权
              大会有效表决权              大会有效表决权            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                       (股)                      (股)
              股份总数的比例              股份总数的比例            股份总数的比例

                                      2
351,968,090      99.99997%      100          0.00003%        0         0.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占出席本次股东              占出席本次股东            占出席本次股东
  同意        大会中小投资者     反对     大会中小投资者   弃权     大会中小投资者
  (股)      有效表决权股份   (股)     有效表决权股份   (股)   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比例                  总数的比例                总数的比例
28,514,642       99.99965%      100          0.00035%        0         0.00000%

     (五)审议通过《关于 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
              占出席本次股东              占出席本次股东            占出席本次股东
  同意                           反对                      弃权
              大会有效表决权              大会有效表决权            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                       (股)                      (股)
              股份总数的比例              股份总数的比例            股份总数的比例

351,968,090      99.99997%      100          0.00003%        0         0.00000%

     (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
              占出席本次股东              占出席本次股东            占出席本次股东
  同意                           反对                      弃权
              大会有效表决权              大会有效表决权            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                       (股)                      (股)
              股份总数的比例              股份总数的比例            股份总数的比例
351,968,090      99.99997%      100          0.00003%        0         0.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占出席本次股东              占出席本次股东            占出席本次股东
  同意        大会中小投资者     反对     大会中小投资者   弃权     大会中小投资者
  (股)      有效表决权股份   (股)     有效表决权股份   (股)   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比例                  总数的比例                总数的比例
28,514,642       99.99965%      100          0.00035%        0         0.00000%

     (七)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
              占出席本次股东              占出席本次股东            占出席本次股东
  同意                           反对                      弃权
              大会有效表决权              大会有效表决权            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                       (股)                      (股)
              股份总数的比例              股份总数的比例            股份总数的比例

351,968,090      99.99997%      100          0.00003%        0         0.00000%

     (八)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度贷款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



                                      3
              占出席本次股东               占出席本次股东            占出席本次股东
  同意                            反对                      弃权
              大会有效表决权               大会有效表决权            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                        (股)                      (股)
              股份总数的比例               股份总数的比例            股份总数的比例
345,736,062      98.22935%     6,232,128      1.77065%         0        0.00000%

     (九)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
              占出席本次股东               占出席本次股东            占出席本次股东
  同意                            反对                      弃权
              大会有效表决权               大会有效表决权            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                        (股)                      (股)
              股份总数的比例               股份总数的比例            股份总数的比例
351,657,782      99.91181%      310,408       0.08819%         0        0.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占出席本次股东               占出席本次股东            占出席本次股东
  同意        大会中小投资者      反对     大会中小投资者   弃权     大会中小投资者
  (股)      有效表决权股份    (股)     有效表决权股份   (股)   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比例                   总数的比例                总数的比例
28,204,334       98.91141%      310,408       1.08859%         0        0.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市天元(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湛小宁、张雪现场见证,
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天元(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
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提案以及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
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股东大会规则》、《深交所网
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
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
会决议;
    2、北京市天元(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广电计量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4
    广州广电计量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4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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