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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广电计量: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广电计量检测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2021-08-20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州广电计量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广州广
电计量检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电计量”或者“公司”)2020 年非公开发
行 A 股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
订)》等有关规定,对广电计量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州广电计量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非 公 开发 行 股票 的批 复 》( 证监 许可 〔 2021 〕 67 号 ) ,公 司非 公 开发 行
46,153,846 股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 每 股 发 行 价 格 32.50 元 ,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1,499,999,995.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14,482,877.62 元,募集资金净额
1,485,517,117.38 元。2021 年 5 月 7 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
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 ZA90528 号)。
       公司拟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1      区域计量检测实验室建设项目                76,900.00              76,900.00
 1.1      广州计量检测实验室建设项目              21,900.00              21,900.00
 1.2      深圳计量检测实验室建设项目              16,500.00              16,500.00
 1.3      集成电路及智能驾驶检测平台              16,500.00              16,500.00
 1.4      5G 产品及新一代装备检测平台             11,000.00              11,000.00
 1.5      天津计量检测实验室建设项目              11,000.00              11,000.00
 2      广电计量华东检测基地项目                  51,012.39              35,000.00
 3      补充流动资金                              38,100.00              36,651.71


                                        1
                   合计                         166,012.39              148,551.71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 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 , 公 司 累 计 使 用 非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募 集 资 金
382,049,974.10 元,其中直接投入募投项目 369,044,041.26 元,置换预先投入募
投项目自筹资金 13,005,932.84 元,尚需承兑未到期的承兑汇票 56,450 元。
    截 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 , 公 司 非 公 开 发 行 募 集 资 金 专 项 账 户 余 额
904,765,106.05 元,其中利息收入 1,297,962.77 元;未到期的银行理财产品余额
200,000,000 元。

三、募集资金闲置原因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周期较长且建设过程中募集资金分阶段投入,
导致后续按计划暂未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出现暂时闲置的情况。

四、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1、投资目的: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所属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低风
险现金管理产品,增加公司收益。
    2、投资额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属公司)使用 10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任一时点现
金管理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
    3、投资品种: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
供保本承诺,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低风险现金管理产品(包括结构性存款、银
行理财产品等),并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投资、基金投资、期货投资等风
险投资。
    4、投资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5、实施方式:公司授权经营管理层负责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五、风险控制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属公司)将根据审慎的投资原则
选择保本型低风险品种,但受投资期内市场政策、利率、流动性、不可抗力等
因素的影响,可能导致相关投资产品无法达到预期收益。为防范投资风险,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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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将采取以下措施:
    1、公司财务部门加强各类现金管理产品的研究与分析,并对理财产品进行
内容审核和风险评估,合理确定公司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及时分析和跟踪投
资产品投向、项目进展、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等,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
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定期对募集资金使用和存放情况进行检查,并及时向
审计委员会报告检查结果。
    3、公司独立董事有权对募集资金使用和存放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
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
    4、公司监事会、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使用和存放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属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通过适度的低风险现金管理,可以提高闲置募集资金
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符合公司
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一致同意: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合理利用暂时闲
置募集资金,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公司及全资
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属公司)拟使用 10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
保本承诺,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低风险现金管理产品(包括结构性存款、银行
理财产品等),并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投资、基金投资、期货投资等风险
投资;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任一时点现金管理余额不超过
人民币 10 亿元。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况


                                     3
下,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属公司)拟使用 10 亿元的暂时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任一时点现金管理余额不
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
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低风险现金管理产品,有利于提高
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监事会
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属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
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内控
制度能够保障资金安全,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符合公司利益,不存
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并已履行相应审议程序。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及
全资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属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其独立董事发表了
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其
中,本次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实施前,应取得所投资
产品发行方的保本承诺。上述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广州
广电计量检测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
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
未来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4
   因此,中信证券对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属公司)使用
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5
(此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广电计量检测股份有限公
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郑晓明                李纪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8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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