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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广电计量: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04-26  

                        证券代码:002967              证券简称:广电计量         公告编号:2022-020



                广州广电计量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
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2022 年 4 月 25 日 16:00;
    2、网络投票: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2 年 4
月 25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2)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2
年 4 月 25 日 9:15-15:00。
    (二)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平云路 163 号广电中心 A
塔三楼多功能厅。
    (三)会议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李瑜。
    (六)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
有效。
    (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25 名,代表股份
343,872,47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9.78043%;其中:

                                       1
    通过现场会议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11 名,代表股份
329,559,60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7.29221%;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14 名,代表股份
14,312,86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8822%。
    (八)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北京市天元(广州)律师
事务所律师出席见证。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
案(其中第四项议案以特别决议通过):

    (一)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 2021 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
               占出席本次股东              占出席本次股东             占出席本次股东
   同意                           反对                        弃权
               大会有效表决权              大会有效表决权             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                         (股)                      (股)
               股份总数的比例              股份总数的比例             股份总数的比例
 343,797,677        99.97825%     74,700         0.02172%       100         0.00003%

    (二)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 2021 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
               占出席本次股东              占出席本次股东             占出席本次股东
   同意                           反对                        弃权
               大会有效表决权              大会有效表决权             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                         (股)                      (股)
               股份总数的比例              股份总数的比例             股份总数的比例
 343,797,677        99.97825%     74,700         0.02172%       100         0.00003%

    (三)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
               占出席本次股东              占出席本次股东             占出席本次股东
   同意                           反对                        弃权
               大会有效表决权              大会有效表决权             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                         (股)                      (股)
               股份总数的比例              股份总数的比例             股份总数的比例
 343,797,677        99.97825%     74,700         0.02172%       100         0.00003%

    (四)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
               占出席本次股东              占出席本次股东             占出席本次股东
   同意                           反对                        弃权
               大会有效表决权              大会有效表决权             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                         (股)                      (股)
               股份总数的比例              股份总数的比例             股份总数的比例

                                     2
343,797,677        99.97825%     74,700          0.02172%       100         0.0000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占出席本次股东               占出席本次股东             占出席本次股东
  同意        大会中小投资者     反对      大会中小投资者     弃权    大会中小投资者
(股)        有效表决权股份   (股)      有效表决权股份   (股)    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比例                   总数的比例                 总数的比例
 20,344,229        99.63368%     74,700          0.36584%       100         0.00049%

   (五)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
              占出席本次股东               占出席本次股东             占出席本次股东
  同意                           反对                         弃权
              大会有效表决权               大会有效表决权             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                         (股)                       (股)
              股份总数的比例               股份总数的比例             股份总数的比例
343,797,677        99.97825%     74,700          0.02172%       100         0.00003%

    (六)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
              占出席本次股东               占出席本次股东             占出席本次股东
  同意                           反对                         弃权
              大会有效表决权               大会有效表决权             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                         (股)                       (股)
              股份总数的比例               股份总数的比例             股份总数的比例
343,797,677        99.97825%     74,700          0.02172%       100         0.0000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占出席本次股东               占出席本次股东             占出席本次股东
  同意        大会中小投资者     反对      大会中小投资者     弃权    大会中小投资者
(股)        有效表决权股份   (股)      有效表决权股份   (股)    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比例                   总数的比例                 总数的比例
 20,344,229        99.63368%     74,700          0.36584%       100         0.00049%

    (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
              占出席本次股东               占出席本次股东             占出席本次股东
  同意                           反对                         弃权
              大会有效表决权               大会有效表决权             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                         (股)                       (股)
              股份总数的比例               股份总数的比例             股份总数的比例
341,797,663        99.39663%   2,074,714         0.60334%       100         0.0000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占出席本次股东               占出席本次股东             占出席本次股东
  同意                           反对                         弃权
              大会中小投资者               大会中小投资者             大会中小投资者
(股)                         (股)                       (股)
              有效表决权股份               有效表决权股份             有效表决权股份

                                     3
               总数的比例                   总数的比例                 总数的比例

  18,344,215        89.83882%   2,074,714        10.16069%       100         0.00049%

     (八)审议通过《关于保理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
               占出席本次股东               占出席本次股东             占出席本次股东
   同意                           反对                         弃权
               大会有效表决权               大会有效表决权             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                         (股)                       (股)
               股份总数的比例               股份总数的比例             股份总数的比例
  20,344,229        99.63368%     74,700          0.36584%       100         0.0004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占出席本次股东               占出席本次股东             占出席本次股东
   同意        大会中小投资者     反对      大会中小投资者     弃权    大会中小投资者
 (股)        有效表决权股份   (股)      有效表决权股份   (股)    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比例                   总数的比例                 总数的比例
  20,344,229        99.63368%     74,700          0.36584%       100         0.00049%

   关联股东广州无线电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黄敦鹏、曾昕回避了对本议案的表决。

     (九)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
               占出席本次股东               占出席本次股东             占出席本次股东
   同意                           反对                         弃权
               大会有效表决权               大会有效表决权             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                         (股)                       (股)
               股份总数的比例               股份总数的比例             股份总数的比例
 343,797,677        99.97825%     34,500          0.01003%    40,300         0.01172%

    (十)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度贷款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
               占出席本次股东               占出席本次股东             占出席本次股东
   同意                           反对                         弃权
               大会有效表决权               大会有效表决权             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                         (股)                       (股)
               股份总数的比例               股份总数的比例             股份总数的比例
 343,821,177        99.98508%     11,000          0.00320%    40,300         0.01172%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
               占出席本次股东               占出席本次股东             占出席本次股东
   同意                           反对                         弃权
               大会有效表决权               大会有效表决权             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                         (股)                       (股)
               股份总数的比例               股份总数的比例             股份总数的比例


                                      4
 343,797,677        99.97825%     34,500         0.01003%    40,300         0.0117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占出席本次股东              占出席本次股东             占出席本次股东
   同意        大会中小投资者     反对     大会中小投资者     弃权    大会中小投资者
 (股)        有效表决权股份   (股)     有效表决权股份   (股)    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比例                  总数的比例                 总数的比例
  20,344,229        99.63368%     34,500         0.16896%    40,300         0.19736%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市天元(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湛小宁、崔颖翀现场见
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天元(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
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
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
会决议;
    2、北京市天元(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广电计量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州广电计量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4 月 26 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