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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广电计量: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04-26  

                        证券代码:002967              证券简称:广电计量         公告编号:2023-029



                广电计量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
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2023 年 4 月 25 日 16:00;
    2.网络投票: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4
月 25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2)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4 月 25 日 9:15-15:00。
    (二)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平云路 163 号广电中心 A
塔三楼多功能厅。
    (三)会议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李瑜。
    (六)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
有效。
    (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16 名,代表股份
331,743,30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7.67184%;其中:

                                       1
    通过现场会议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7 名,代表股份
326,278,90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6.72188%;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9 名,代表股份
5,464,39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4996%。
    (八)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北京市天元(广州)律师
事务所律师出席见证。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
案(其中第四项议案以特别决议通过):

    (一)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 2022 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
               占出席本次股东              占出席本次股东                占出席本次股东
   同意                           反对                        弃权
               大会有效表决权              大会有效表决权                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                         (股)                      (股)
               股份总数的比例              股份总数的比例                股份总数的比例
 331,721,404        99.99340%     21,900         0.00660%            0         0.00000%

    (二)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 2022 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
               占出席本次股东              占出席本次股东                占出席本次股东
   同意                           反对                        弃权
               大会有效表决权              大会有效表决权                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                         (股)                      (股)
               股份总数的比例              股份总数的比例                股份总数的比例
 331,721,404        99.99340%     21,900         0.00660%            0         0.00000%

    (三)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
               占出席本次股东              占出席本次股东                占出席本次股东
   同意                           反对                        弃权
               大会有效表决权              大会有效表决权                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                         (股)                      (股)
               股份总数的比例              股份总数的比例                股份总数的比例
 331,721,404        99.99340%     21,900         0.00660%            0         0.00000%

    (四)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
               占出席本次股东              占出席本次股东                占出席本次股东
   同意                           反对                        弃权
               大会有效表决权              大会有效表决权                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                         (股)                      (股)
               股份总数的比例              股份总数的比例                股份总数的比例

                                     2
 331,721,404        99.99340%     21,900         0.00660%            0         0.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占出席本次股东              占出席本次股东                占出席本次股东
   同意        大会中小投资者     反对     大会中小投资者     弃权       大会中小投资者
 (股)        有效表决权股份   (股)     有效表决权股份   (股)       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比例                  总数的比例                    总数的比例
   8,267,956        99.73582%     21,900         0.26418%            0         0.00000%

    (五)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
               占出席本次股东              占出席本次股东                占出席本次股东
   同意                           反对                        弃权
               大会有效表决权              大会有效表决权                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                         (股)                      (股)
               股份总数的比例              股份总数的比例                股份总数的比例
 331,721,404        99.99340%     21,900         0.00660%            0         0.00000%

     (六)审议通过《关于保理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
               占出席本次股东              占出席本次股东                占出席本次股东
   同意                           反对                        弃权
               大会有效表决权              大会有效表决权                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                         (股)                      (股)
               股份总数的比例              股份总数的比例                股份总数的比例
  71,570,356        99.96941%     21,900         0.03059%            0         0.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占出席本次股东              占出席本次股东                占出席本次股东
   同意        大会中小投资者     反对     大会中小投资者     弃权       大会中小投资者
 (股)        有效表决权股份   (股)     有效表决权股份   (股)       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比例                  总数的比例                    总数的比例
   8,267,956        99.73582%     21,900         0.26418%            0         0.00000%

   关联股东广州无线电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回

避了对本议案的表决。

     (七)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
               占出席本次股东              占出席本次股东                占出席本次股东
   同意                           反对                        弃权
               大会有效表决权              大会有效表决权                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                         (股)                      (股)
               股份总数的比例              股份总数的比例                股份总数的比例
 331,721,404        99.99340%     21,900         0.00660%            0         0.00000%




                                     3
    (八)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贷款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
               占出席本次股东                  占出席本次股东                占出席本次股东
   同意                              反对                         弃权
               大会有效表决权                  大会有效表决权                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                            (股)                       (股)
               股份总数的比例                  股份总数的比例                股份总数的比例
 329,575,247        99.34647%      2,168,057         0.65353%            0         0.00000%

     (九)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汤胤、肖万、李震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其中: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同意
 候选人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中小投资者同意     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
                  (股)
                                总数的比例         票数               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汤胤            331,437,205          99.90773%          7,983,757               96.30755%

  肖万            331,437,205          99.90773%          7,983,757               96.30755%

 李震东           331,437,205          99.90773%          7,983,757               96.30755%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市天元(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湛小宁、王语轩现场见
证,并出具法律意见。
    北京市天元(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
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
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
会决议;
    2.北京市天元(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电计量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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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此公告。



                 广电计量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 年 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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