锐明技术: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2020-01-02
证券代码:002970 证券简称:锐明技术 公告编号:2020-003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说明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273 号)核准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深
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19]825]
号)同意,公司公开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的 2,160 万股已于 2019
年 12 月 17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股份总数由 6,480
万股增加至 8,640 万股,注册资本由 6,480.00 万元变更为 8,640.00 万元。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 修正)》、《上市公司章程指
引(2019 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 年修订)》等相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情况,对《公司章程
(草案)》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
授权经营层就上述事项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二、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章程条款 修改前 修改后
公司于【批/核准日期】经中华人民 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 12 日经中华人民
第三条
共和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 共和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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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程条款 修改前 修改后
称“中国证监会”)【】文核准,于【】 “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深圳市锐明
年【】月【】日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人民币普通股【】股,于【】年【】 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273 号)核
月【】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准,于 2019 年 12 月 4 日首次向社会公
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160 万股,于
2019 年 12 月 17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8,640.00 万元。
公司股份总数为 8,640 万股,均为普通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股,均为普通股。
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收
购本公司的股份: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法律、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
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并;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
权激励;
合并;
第二十四条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
股份;
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
购其股份的。
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公
(六)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司股份的活动。
所必需。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公司
股份的活动。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选择下列方
式之一进行: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选择下列
(一)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方式之一进行:
(二)要约方式;
(一)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
第二十五条 (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式;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三)项、
(二)要约方式;
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
(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通过公开的集中
交易方式进行。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一)项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一)项、
至第(三)项的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 第(二)项的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
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依照 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因第(三)项、
第二十六条
第二十四条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 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
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 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三分之二以上
之日起 10 日内注销;属于第(二) 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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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程条款 修改前 修改后
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 6 个 公司依照第二十四条规定收购本公司
月内转让或者注销。 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
公司依照第二十四条第(三)项规定 自收购之日起 10 日内注销;属于第(二)
收购的本公司股份,将不超过本公司 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 6 个月
已发行股份总额的 5%;用于收购的 内转让或者注销;属于第(三)项、第
资金应当从公司的税后利润中支出; (五)项、第(六)项情形的,公司合
所收购的股份应当在 1 年内转让给 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本公
职工。 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 10%,并应当在 3
年内转让或者注销。
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
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
(一)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过:
(二)公司的分立、合并、解散、清算;
(一)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三)本章程的修改;
(二)公司的分立、合并、解散和清
(四)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
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
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
(三)本章程的修改;
审计总资产 30%的;
(四)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
第七十九条 (五)股权激励计划;
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
(六)公司回购股份(根据公司章程或
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
股 东 大 会 决 议已 经 授 权 董事 会 的 除
(五)股权激励计划;
外)。
(六)法律、行政法规或本章程规定
(七)法律、行政法规或本章程规定的,
的,以及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认定会
以及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认定会对公
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需要以特别
司产生重大影响的、需要以特别决议通
决议通过的其他事项。
过的其他事项。
第一百〇七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执行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
条 股东大会的决议。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 股份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
第一百〇九
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 形式的方案;决定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
条
公司形式的方案; (三)项、(五)项、第(六)项规定
…… 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事项;
……
上述事项尚需提请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后办理
相关手续。
三、备查文件
1、《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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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12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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